第2章
吃完饭一定要吃治疗我精神病的药。抱着这样的心思,我吃饭都比平常快了,不到十分钟就吃完半碗饭,还吃了好多口菜,我身体很差,又常年吃药,平常实际上没什么胃口。
但吃着吃着我发现明承今天似乎更没有胃口,他的筷子在米饭上移动了没几次,这十分钟似乎只吃了两口米饭,而且吃下去的时候脸色明显不是很好,侧脸紧绷,修长的眉头微微蹙着,甚至嘴唇微微发紫,喘不过气来似的。
他这个样子有点惨,让我想到了电视中噎住的小孩,还有那个……水母立克法?呃,海姆立克法?
我的天!
我腾的一下站起来,“明承,你是不是没事吧?你是不是憋气啊?你……哎?干嘛还穿着西装啊,领带还这么紧,赶紧脱了……”
我是个急性子,做起事来手比脑子还快,见我最爱的明承不舒服更是忍不了一秒,火急火燎地就去扒他的西装领带。
领带系在衬衫领子外面,我动作难免将他的领子也揭开一些。
……
…………
一秒,两秒,十几秒钟过去。
我呆在原地,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手。
白皙的手上沾满已经乌黑的血,温明承的衬衫下的脖子上一条狰狞的伤口正汩汩流血,在我掀开他的衬衫领口的一瞬间,鲜红的血激射而出。
仿佛喷泉一样,我脑子里懵懵地想。
鲜血冲破乌黑的旧血浆,肉眼可见的速度蔓延他的半个身子,血流从他深色的西装裤低下去,染红了暖色的地毯。
而温明承居然很淡然地坐着,一双手伸向喷泉一样的脖子,优雅地给自己系领带,他的声音从他破了口子的喉咙溢出,每说一个字血就喷出一股,“你刚刚弄痛我了,阿臻。”
他甚至还是温和的,带着撒娇意味的语气。
转过头来看我的眼睛长睫浓密。
底下的眼球没有黑眼珠。
我听到自己发出此生最尖锐的惊叫。
第2章
警告,未检测到指纹
明承是个很浪漫的人,他喜欢鲜花,也很喜欢烟花,家里的仓库中有他收集的各种款式的烟花,每次他过生日都要提前穿戴的漂漂亮亮然后缠着我去郊外陪他放烟花。
我其实不是很喜欢,哪怕它们在空中绽放的再美在我眼中也不过是一闪而逝的东西,我喜欢长久不喜欢短暂。
但是这些绚烂的东西绽放时,那夺目的光彩流水一样从明承俊美的脸上划过,他的睫毛像星空黑夜浓黑而带着光晕,眼底是波光粼粼的,我……也禁不住失神。
但是现在他的血像烟花一样从断裂的脖子炸出来,似乎把我的魂魄也一起炸死了。
我的指甲有这么锋利吗?竟然可以将一个成年男人割喉?!
“明承!!救命——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眼前这一幕刺激到了我,我崩溃地抱着头哭喊着反复向他道歉,脆弱而敏感的神经紧绷,我又开始行为不受自己控制……
“阿臻!”
我的心跳声如擂鼓,震得我自己耳朵发懵,我感觉到自己的手正用力抓着什么,用力到手腕颤抖,身上一片冷汗,口中还不停地哭叫着。
“阿臻你冷静一下,阿臻……”
温明承的声音温柔和难掩急切地唤我,我感觉到他温暖的大手在我的脸上抚摸,拇指擦去我眼角源源不断的泪水,双唇一遍遍亲吻我的眉心。
渐渐的,我真的冷静了下来。
我的胸膛剧烈起伏,双手用力到抽筋。
桌子上的半碗鸡汤在混乱中掉在地上,因为铺着地毯,碗没有碎,但是汤水弄得到处都是,我身上湿漉漉的。
明承一只手紧紧把我抱在怀里,手臂像有千钧之力成功制止了我惊恐之下地挣扎,而另一只手正抓着我的手腕。
我自己看了过去才知道为什么我的手腕用力到发抖。
我竟然脱了自己的上衣,将这件衣服用力地按在明承的脖子上,想为他止血。
然而他身上哪里有一点血迹?
西装外套因为我的原因变得凌乱,衬衫领口大开,温明承虽然狼狈但是整个人是清爽干净的,连点灰尘都没有,身上还有淡淡的男士香水味。
我愣在了当场,好半晌说不出话,不可置信地盯着他的脖子看。
刚才那个景象那么真实,我不可能看错,血液的粘腻感还残留在掌心,怎么转瞬之间……
明承似乎想让我看的更清楚一些,他松开抓着我手腕的手,将自己的领带扯了下来,又拉下衬衫露出雪白修长的脖子。
那无暇的肌肤上是有一道伤痕,但是很淡很短,只是一个指甲就能造成的皮外伤,估计去医院的路上就会愈合的那种。
如果我带他去医院,或许还会被赵医生骂一句:“我讨厌你们这些秀恩爱的行为。”
眼前的男人满脸心疼地温声安慰我:“没关系的阿臻,这点小伤我一点都不痛。”
那刚才……是我疯了?
不可能啊,我虽然有病但是我没有臆想症啊!
我的病不至于影响到我的生活。
我发誓,这一点我非常确定!
“我……我……你?”
你我他了半天,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剧烈心跳的余韵还让我有些呼吸困难。
明承抬手将我脸上乱七八糟的液体擦干净,轻声在我耳边说:“你太紧张了阿臻,最近有没有好好吃药?”
他的声音仿佛带有魔力,轻柔喑哑地钻入我的耳道,我的心跳仿佛被按下了开关,就在呼吸之间平静了很多。
我赤。裸着半身,呆滞地坐在地上,简直要分不清现实和幻想,任由他将我抱起来。
室内的景色在我眼前变换,从餐厅到客厅,外面的小庭院夏意葱葱,粉紫色的绣球花大朵大朵的连绵一片,迎春还没有谢,柔嫩的矮柳已经展叶,阳光明媚浮翠流朱。
落地窗让日光如鎏金涌入室内,落在我半。裸的身上,我感到温热舒服。
这些都是明承设计的,他希望我在家时可以晒着温暖的阳光看到他种的花。
明承……
我闭眼默念他的名字,眼睛酸酸的。
他抱着我的动作和以前一样,我熟练地将侧脸靠在他的胸口。
这个动作我做过无数次,但是这一次却忽然一阵说不出的心悸。
一双只有眼白的眼睛忽然撞入我的脑海。
那双眼睛没有黑眼珠,我却能感觉到它们正直勾勾盯着我。
我瞬间睁开眼睛,发现明承居然正低头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有种我看不明白的意味。
我几乎要控制不住地又要叫出声,但是下一秒我发现他是有黑眼珠的,那双眼幽深如墨,存在感极强,仿佛化不开的黑夜。
他弯起眼睛向我笑,眼尾上翘嘴角也上翘,温柔深情而美貌。
他有眼睛,我可以放心了。
明承最终抱着我进入了浴室,给我打上泡泡揉了一遍,我不喜欢白天洗澡,几次想从浴池里爬出来,但是他说我身上有鸡汤味,我爱干净,爱有香味的东西,所以也只能让我把我揉出泡沫。
他还贴心地在浴室点上香薰。
情绪剧烈起伏,又洗了个温暖的澡,精神放松之后我有点昏昏欲睡。
洗完澡已经是中午一点,我几乎要睡过去了,明承却把我叫醒,让我吃药。
“乖,吃完了我陪你睡,下午不去上班了。”
明承是个工作狂,我怀疑他这一生的挚爱本应该是工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大概只有过年和我的生日不去上班。
他这么向我许诺,于是我欣喜不已,但还是装着矜持顺从地吃了药睡了过去。
可是醒来后发现他骗了我。
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
遮光窗帘拉的紧紧的,室内光线昏暗,我从床上爬起来看了眼手机,此时是下午三点多,而一个小时之前明承给我留了消息。
“阿臻,我去上班了,今天会提前回家的,桌子上有吃的,你如果饿了就热一下,不要出去吃东西。”
气死我了,不是说好了不去上班吗?
难道公司没有老板一天就倒闭了吗?!
我气得在床上打滚,肚子和我一起发出抗议的声音。
这个不守信用的人啊。
他不守信用,那我也不,我就要出去吃。
我没什么朋友,最好的朋友就是温家兄妹,可是大哥是个不守信用的男人,把我自己扔在家里,妹妹……妹妹曾经雪白可爱娇娇软软的,可是现在只爱拳击,肱二头肌才是她的朋友。
我哭。
我的两个朋友都不和我玩,我只好自己出门。
我已经设计好了路线,先开车去对面学城的商业街买一杯奶茶,再去常去的西餐厅点一份牛排,我喜欢奶茶配牛排,吃饱之后再冒充大学生去学校买本地最有名的芝士三角糕。
完美!
穿好衣服之后,我从鞋柜中挑出最舒服的一双鞋子,还带了遮阳的帽子,拿好了车钥匙打算出门。
明承每次出门都要把家门锁起来,他对我有无数不放心,好像生怕我会给陌生人开门一样,还嘱咐我出门前要查看一遍猫眼,确保外面是安全的。
我对于他教育孩子一样的语气嗤之以鼻,但是他对于这件事非常认真态度也少见的严肃,逼着我把他教导的流程操作好几次之后,我一怒之下怒了一下,后来竟然也形成了习惯,并且慢慢觉得这也是合理的。
人们说相处久了,一方会被另一方洗脑,我大概被他洗脑了。
于是我像往常一样趴在门上往外查看猫眼,手指准备按在门锁的指纹处确认解锁。
但是今天却和往常不太一样,猫眼没有看到别墅外的小院子,没有看到我养的鸟,也没看到邻居家的狗,外面一片安静,我的视线内一片漆黑。
等等……一片黑?
我歪头看了一眼窗外的天空,风和日暄,阳光灿烂。
我缓缓放下了即将按在指纹锁上的手,再次看向猫眼。
的确是一片黑,比我夜晚看出去还要黑,从这个小孔中我竟然看不到一点光,仿佛门的外面是会吃人的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