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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p>法院的被告席上,律师认真陈述着,</p>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这是因为婴幼儿在这个阶段具有特殊的需求,特别是哺乳和日常生活的照料,母亲通常更能提供直接和必要的抚养条件。」</p>
马上,原告席呈上了证据。律师义愤填膺,边说边摇晃手里的照片。</p>
「对方律师,法律通常确是如此规定。但,被告婚内劈腿,即将净身出户,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道德上,都不适合抚养幼童。」</p>
「试问一个对家庭对另一半不负责任的人,在没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会对孩子做出哪种行为,可想而知。」</p>
此时,旁听席上早已议论纷纷。</p>
「母亲是伟大的,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配当一位母亲。」</p>
原告律师带着胜利的微笑看向我。</p>
「说得好,冯佳悦根本就不配做母亲。」</p>
旁听席上有人高声声讨,接着是一阵热烈的掌声。</p>
我净身出户,并且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p>
我没了妈妈,丢了孩子,妈妈白手起家的公司也成了刘念的。</p>
我浑浑噩噩地回到家里。</p>
很快收拾好行李,这个家本就没有我太多的东西。</p>
我所有的行李都是妈妈留给我的,而婚后多数是为刘念和婆婆置办的东西。</p>
临走前,我抱着孩子不愿放手。</p>
婆婆先是规劝我,</p>
「佳悦啊,虽然我们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我儿子为了这个家付出了太多的辛苦。你劈腿的事我都看到了,你对不起我儿子,所以你还是赶紧走吧!」</p>
见我不为所动,开始拉扯我,抢走孩子,并将我连人带行李一同扔出了家门。</p>
我坐在地上,看着我苦心经营的家,只剩下冷笑。</p>
我竟谁人都可以随意践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