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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听起来很假大空,但是苍天可鉴,这真的是她的心愿。

    洛晗写完后,将河灯重新折好。她本以为凌清宵不会配合这种幼稚的把戏,可是一回头,他竟然还在认真地写着什么。

    洛晗十分意外,凌清宵有愿望?她明明记得很久之前问他时,他轻描淡写地说,他不需要许愿。

    以凌清宵的执行力和自制力,他确实不需要寄托于任何外物。无论他想要什么,只要有了想法,他马上就会制定计划,然后逐步实施。他有恒心也有耐心,他的世界里,只有计划,没有祈愿。

    然而现在,凌清宵在灯下写字,灯摊上的光映照在他侧脸上,在他眼睫下投出长长的阴影。

    他写得很认真。

    洛晗突然好奇,她暗搓搓凑过去,凌清宵已经放下笔,重新折好河灯,里面的字迹也看不到了。洛晗暗暗啧了一声,不让她看,那她直接问好了。

    “你写了什么?”洛晗悄咪咪地问,“作为交换,我可以把我的告诉你。”

    凌清宵无情拒绝了她:“心愿说出来就不灵了。”

    “……”洛晗无言以对,她抬头,以一种微妙的眼神看着凌清宵,“难以想象,这种话居然是你说出来的。”

    一个机器思维、极端计划控、自律到变态的人,居然能说出,心愿说出来就不灵了。

    凌清宵有点尴尬,他率先走向银河,说:“要起风了,先放灯吧。”

    洛晗亦步亦趋跟过去,半蹲在河水边,将河灯推入银河。她的河灯在水面上晃了晃,好容易稳住,缓慢汇入灯光的海洋中。

    洛晗看着两盏灯逐渐远去,叹道:“人间星汉,天上银河。原来仙人和凡人许愿时,对着的是同一条河流。”

    凌清宵也是第一次在银河上放河灯,这大概是他仅有的浪漫情怀。河边长风阵阵,凌清宵看了一会,问:“你写了什么愿望?”

    洛晗站起身,高贵冷艳地哼了一声:“不告诉你,说出来就不灵了。”

    凌清宵忍不住笑,他好笑地瞥了她一眼,说:“我的愿望倒不受限制,说不说都不影响。”

    洛晗似乎感受到什么,问:“为什么?”

    “因为唯有你,才能实现。”

    洛晗瞪大眼睛看着他,星光穿越水面照在他身上,越发显得他清濯无双。洛晗眼眸动了动,避开视线,道:“你的愿望你自己都实现不了,和我说有什么用?”

    河心忽然掉下去一颗星星,流星带着银色的尾巴,朝人间坠去。凌清宵眼睛中倒映着水波和繁星,说:“当然有用。我这一生,惟愿吾天,平安喜乐,安康顺遂。”

    洛晗本想端着,她眼睛看着银河,脸上却渐渐露出笑来。凌清宵也轻笑,举目望向滔滔水面:“确实只有你能实现。”

    其实他还有许许多多不知好歹的妄想,可是他写在河灯上的,确实是这个。

    其他愿望写上去孟浪,而且,与其写在纸上,寄托给不知道在何方的神灵,不如记在心里,由他来安排计划。

    他有足够的耐心,只要洛晗不排斥,无论时间、空间、地域,都不是问题。

    他们两人放了灯,沿着银河漫无目的地散步,直到夜风渐渐生出寒意,两人才回头往客栈走。

    从河边回到街巷,马上进入另一重世界。九壬城的住民连修到灵仙的都少,大部分人除了比凡人活得久,不必像凡人一样受病痛侵扰外,其余生活和凡人无差。此刻夜深了,城中许多地方热闹起来,街巷上有勾栏、夜市亮起,各式各样的小吃叫卖此起彼伏,而建在港口旁边某处窄巷,也开始营业了。

    洛晗本打算回客栈,可是看到热闹的夜景,竟然有些流连。凌清宵见洛晗眼睛不住往另一个方向看去,毫不留情地说:“不行。”

    大明城为了跟踪任务目标而进花楼已经是他的底线,其余任何地方,都不可以。

    洛晗叹气,她就知道不行。洛晗道:“我也没想去,我就是好奇。我只知道妖界不忌讳这种事情,原来仙界也可以?”

    “不可以。”凌清宵警惕地扫了洛晗一眼,严肃道,“你从哪里听来这种消息?仙界从来都禁赌禁色,严禁烟花之地。这里是一重天,鱼龙混杂,政令难行,所以才有了漏网之鱼。不过以后不会有了,回去后我就上书天宫,让天尚省严整九壬城。”

    “……”洛晗良久无言,最后只能点头,“没错,你说得对。”

    九壬城治安不算好,入夜后危险系数也直线上升。洛晗长相显眼,她在街上行走的这一段时间,已经有好几拨人朝她看来。

    凌清宵暗暗释放威压,将那些不怀好意的打量扼杀在胎中。凌清宵暗暗提醒:“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回客栈了。”

    凌清宵早在进城前就订好了客栈,独门独户,安全安静,无论什么时候回去,只需用禁制开门,不必顾忌任何人。洛晗其实没什么可逛,但是她就是不想回去:“不要,我要晚归。”

    她从来没有在凌晨后回家,现在她无需担忧安全问题,又有很多夜摊可看,洛晗一定要尝试一次。

    凌清宵内心无奈,听说幼崽长到某一个阶段,会突然特别逆反,表现在故意和长辈对着干,故意早出晚归。莫非就是洛晗这个阶段?

    这个阶段的幼崽情绪都敏感,凌清宵也不敢强行劝,只能顺着她的毛捋:“好。但是现在已经很晚了,你现在回家,也算晚归。”

    瞧瞧这标准家长口吻,洛晗突然好奇,问:“你有过叛逆的时候吗?”

    洛晗怕他没法理解叛逆,特意解释:“就是你从童年过渡到少年那个阶段,大概是……一千五百年前?”

    洛晗说着就忍不住笑,凌清宵无奈看她一眼,说:“没有。”

    “真的没有?无论干什么都特别烦躁,不想学习,不想听父母说话,喜欢欺负同学堂的小姑娘,你难道从来没有过吗?”

    凌清宵听着若有所思,原来这个阶段的小姑娘是这样想的,不想学习,不想听说教,还喜欢欺负同龄人?

    这都是些什么毛病?凌清宵耐着性子,循循劝道:“你如果烦躁,可以试试背清心咒。不想学习多半都是听不懂,你如果有不懂的地方,立刻来找我……罢了,还是我带着你看书吧,你自己一个人进效太差了。其他几样尚且无妨,但是欺负同龄人不太好,你如果实在手痒,不如试试练剑?”

    洛晗许久都接不上话来,她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我脑子进水了吗,为什么会问你这种问题。模板学生怎么可能会有叛逆期呢?”

    凌清宵全部听到了,他十分无奈,但是还要装作不察。他们两人并肩走在街道上,月光将影子拉的很长,坊市里的喧闹声渐渐远去,街道上只有他们两人的说话声。

    “我们明天要去哪儿?”

    “先在周边看看。不急着切入正题,熟悉环境最要紧。”

    洛晗应了一声,问:“那我们是不是能赶上玄女节?玄女节是什么节日,我以前都没听说过。”

    “你如果喜欢,多留两天就是。”凌清宵回道,“玄女是从凡间带上来的信仰,可保佑平安,送缘赐子,玄女节便是庆祝她的诞辰。供奉玄女的人并不多,只在一重天部分地域流传,你没听说过很正常……”

    凌清宵说着,慢慢停下脚步。洛晗也止步,有些无语地看着前方。

    这条街道背光又狭窄,夜深人静时,很适合打劫。此刻几个蒙面人堵在前方,拿着狼牙棒,刻意压着嗓子道:“交出储物袋,饶你们一命。”

    洛晗静默,转头看向凌清宵:“我看起来很弱吗?”

    为什么会有人来打劫她?她到底哪里看起来像弱者?

    凌清宵趁着这个时机,规劝道:“因为你太晚还留在路上了,这说明晚归很危险,下次要尽早回家。”

    打劫的混混见他们两人自行谈话,完全不把他们看在眼里的样子,大怒,喝道:“敬酒不吃吃罚酒,兄弟们,上啊!”

    他们抄着狼牙棒,凶神恶煞地朝凌清宵和洛晗扑来。洛晗从没见识过这种场面,因为从她穿越仙界后,就再没见过狼牙棒这种纯武器了。

    中重天斗法,就算再穷的修士,随随便便也能甩出几个法器。这几个混混的打劫方式,更像凡间土匪拦路抢劫,而不是仙界杀人夺宝。

    洛晗和凌清宵站在原地不动,几个混混们冲近,砰地一声撞到结界上,直接倒在地上起不来了。他们捂着头叫唤,洛晗叹气,对凌清宵说:“我还是想不懂他们为什么打劫我。”

    可是这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吧,这些混混连修仙门槛都没入,自然感觉不到洛晗和凌清宵身上自然散发的修为威压,更认不出来,他们两人身上的衣服看起来素淡,其实非常昂贵。

    洛晗伸手,这些混混身上的储物袋被无形的力量牵引,全部飞到洛晗身前。洛晗一个个收割,惭愧道:“感觉就像欺负小学生。但是不经历社会的暴打怎么能成长呢?我免费给你们上一课,给你们看看什么才叫雁过拔毛,拦路抢劫,不用谢。”

    洛晗感知能力强,连混混藏在鞋底里的钱也抠出来了。凌清宵无奈,说:“差不多行了。他们没读过多少书,从小无人引导,走到今日,也不能全怪他们。”

    洛晗粗粗扫过储物袋,发现这些人最多小偷小摸,更伤天害理的事情却没干过。洛晗看在他们还没有坏到无可救药的份上,最终网开一面,道:“看在你们还有底线的份上,我饶了你们这一次。若是再有下次……”

    地上的小混混也知道踢到了铁板,赶紧摇头:“我们再也不敢了,女仙君饶命!”

    “对天发誓。”

    “我们对天发誓,以后一定好好做人,老老实实打工赚钱,再不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了。”

    几个混混陆续许下诺言,洛晗感应到结契,道:“你们不要侥幸,觉得可以先用话糊弄我,离开这里后就不必遵守了。诺言有灵,一旦说了就要负责。如果以后敢违背誓言,无论你们在哪里,天道绝不会放过你们。”

    几个混混听着就苦了脸,他们确实是这样想的,哪想过以后真的遵守?可是仙界的人都有仙根,就算法力低微,也能感应到运势变化。混混们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命运和天地产生了勾连,如果违背誓言,真的会引来惩罚。

    未必是天雷,也可能是寿命折损,气运降低,子嗣绝息……总之,必要付出代价。

    混混们哭丧着脸,他们层次低,只知道这次惹上了大麻烦,也幸好他们层次低,所以不知道能结这种契约的人,到底有多么可怕。

    洛晗将他们的储物袋全部收下,眼睛扫过地面,轻轻挑眉:“还不走?”

    混混们见洛晗不肯归还他们的储物袋,哭丧着脸从地上爬起来,一哄而散,连头都不敢回。等人跑远后,洛晗打开他们的储物袋,随意一扫,果真毫无用处。洛晗问凌清宵:“这些东西要怎么办?”

    凌清宵好笑:“你自己抢过来的,结果不知道怎么办?”

    “我要这些又没用。”洛晗说,“这些混混厮混三道九流,连正经法术都不会几个,我要他们的储物袋干什么?可是做错了事情,必须要有惩罚。这次是碰上了我们,如果换成另一个没背景、没法力的普通姑娘,遇到这种事,谁知道会不会引发更可怕的后果?”

    洛晗说着,打算将储物袋收起,明天送到福利堂之类的地方。她关闭储物袋时,忽然眼睛一尖,看到一条红色的细绳。

    洛晗将红绳从储物袋中抽出来,奇道:“他怎么会有红线?还有好几根一样的。”

    凌清宵看到洛晗手里的红线,脸色骤变。凌清宵忽然握住洛晗的手,洛晗吓了一跳,回头见凌清宵脸色严肃:“你不要碰这些东西,把储物袋和红线全部给我。”

    洛晗知道他肯定发现了什么,赶紧将所有储物袋递给他。凌清宵捏着红线看了看,指尖飞出一簇冰蓝色的火,这种异火是冷的,可是接触到红线,立即剧烈燃烧起来。

    红线很快被异火烧成灰烬,洛晗亲眼看到一缕黑气从灰烬中升起,立马又被蓝色异火吞噬。

    洛晗脸色变了:“魔气?”

    “是魔气。”凌清宵抬头望向那几个混混离去的方向,眼神变得极其冷淡,“拦住刚才那个人,他极可能和一重天的失踪案有勾结。”

    第91章

    玄女

    混混得了自由后撒丫子就跑,他虽然没读过书,可是生活是最好的老师,他早就锻炼出一身眼力劲,最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

    背后那两个看起来很像傻白甜的大户,就是完全惹不起的人。洛晗和凌清宵的层次完全超出混混的认知,所以才让他们判断失误,一脚踢到了铁板上。

    他有生以来从没跑得这么快,混混一边跑一边回头望,只见后路漆黑寂静,完全没有人的样子。混混终于松了口气,已经跑出这么远,那两个人不会追过来了。

    混混停下来擦汗,一转头,差点撞到剑刃上。

    混混吓得呆立当场,他战战兢兢抬头,发现面前站着刚才那位白衣仙人,眼神和他的剑尖一样冰冷。

    混混完全不敢动,两腿打颤,本能想要跪下:“仙君,我东西都给您了,以后绝对不敢再犯,我身上真的没有钱了。”

    刚才一直没见这位仙君出手,混混不免有些轻慢。直到此刻被凌清宵指着喉咙,混混才知道他们到底犯了一个多么大的错误。

    这两人何止是惹不起,那是根本不能惹。混混没见过一重天之外的世界,可是此刻他莫名肯定,面前这位仙君,必然来自上重天。

    九霄剑纤薄锐利,细得几乎透明的剑尖看起来很柔弱,可是没人会想要尝试一下。凌清宵单手持剑,剑尖晃都不晃一下,他另一手摊开,掌心化出一条红线:“这些红线是从哪里来的?”

    混混低头看到凌清宵手心的红线,都懵住了:“红线?”

    凌清宵的剑尖逼近,混混立刻狼哭鬼嚎:“仙君别冲动,让我想想,我一定能想起来。”

    混混翻着眼睛想了很久,终于从记忆角落找出几个模糊的画面:“这是我前几天回家时,顺便从路上捡的。”

    “捡的?”漆黑的巷子里突然响起另一道声音,混混吓得一哆嗦,险些自己撞到剑上。洛晗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巷子里,问:“在路上捡一条红线尚且说得通,但是你怎么可能捡到好几条一模一样的?”

    混混小心翼翼地躲着剑,连说话都不敢大声,生怕动作大了被剑刃割断喉咙:“我那天和朋友玩到很晚,回家时,看到一个人在巷子里挂红绳。仙君仙子可能不知道,这是我们九壬城独有的习俗,不拘男女,如果对某个人有意又不好意思表白,那就在玄女节时系一条红绳在他们家门口。等玄女娘娘感应到后,就会给牵红线和系红线的两人赐姻缘。所以玄女节时城里还有另一项比拼,那就是比谁家门口系上的红线最多……”

    傍晚那个老板也说过类似的话,可见这个混混没有说谎。洛晗接着问:“然后呢?”

    “然后就被我看到了。他要是给一个人系也就算了,但他一路上系了好几家。我实在看不顺眼,就趁他走后,把他系好的红线全部拆下来了……之后我就忘了这件事,那几根红线也不知道被我塞到什么地方。要不是仙君仙子问,我还记不起来呢。”

    混混说完,小心地试探:“仙子,这些红线,有什么问题吗?我知道我这样做不太好,但是那个人不地道在先,哪有同时表白好几户姑娘的?”

    洛晗若有所思,原来是偶然撞到的,从双方的动机上讲,这件事完全说得通。何况,混混也没有必要骗他们。

    九壬城有系红线的习俗,门口的红线代表了异性缘,无论被系上红线的人是否有意成婚,想来都不会排斥异性的示好。所以,门口的红线,多半都会被主人家系在手上。这样一来,系红线的那个人,无声无息地就完成了挑选的过程。

    经此,系红线的人行踪完全被魔族掌控,这些人总会有离开人群、独自行动的时候,根本防不胜防。

    洛晗心里已经信了八成,她和凌清宵对视一眼,凌清宵铮的一声收了剑。混混忽然重获自由,整个人都反应不过来了:“这……这就没事了?”

    “先别急着走,还有一件事。”洛晗叫住意图开溜的混混,问,“那日系红线的人长什么样子,身高多少,体型什么样?”

    混混挠头,感到十分为难。他用力想了好一会,自己也不确定地说:“看背影是个男子,穿一身暗色衣服,体型很壮,所以我才一眼认出来是男的。至于身高和长相……当时天太黑,我记不清了。”

    这是好几天之前的事情,混混实在没有印象了。他这段话基本没什么有效信息,但是至少能帮洛晗确定,系红线的人,多半是魔族。

    体格壮硕,虎背熊腰,只有魔族才是这样的体型。修灵气会让人变得灵巧,所以仙界无论男女,所有人都纤细高挑,而吸收魔气会越来越暴躁易怒,连身体也会被魔气改造成大块头。

    洛晗心里有数了,对混混说:“行了,你可以走了。”

    混混不可置信,他试探地往旁边迈了两步,见洛晗并不阻止,顿时如兔子一样撒腿就跑。洛晗走到凌清宵身边,问:“一重天许多人莫名失踪,莫非,和魔族有关?”

    凌清宵摇头:“关键信息太少,现在还不能下结论。不过,我们可以着重排查魔族。魔族就算用秘法掩饰了魔气,也终究和灵气格格不入,漏洞并不难找。只要我们找到魔族,跟踪到他们老巢,应该就能得到答案。”

    洛晗觉得这个计划没问题,点头道:“好。马上就是玄女节了,魔族既然通过红线筛选对象,那么这几日,他们一定还会动手。”

    “戒急戒躁,这些事情急不来。”夜风萧萧,凌清宵将洛晗的碎发理顺,说,“今日已经很晚了,我们先回客栈吧。后面的事,从长计议。”

    洛晗如今完全没心思逛街了,她想着心事,随意点头。

    ·

    三日后,玄女节到了。玄女节是九壬城的盛事,天才蒙蒙亮,城里各处就热闹起来。舞坊勾栏当街跳舞,酒店食肆摆出一桌桌时令糕点,街头的货郎们吆喝声格外嘹亮,趁这最后的时机卖红线、信笺、鲜花等物。

    洛晗走在街上,感受到久违的烟火气,仿佛回到了人间。大明城的万妖节虽然也热闹,可是那种热闹更像是猎奇,妖族一举一动明显带着异域风情,新鲜感倒是够了,却很难融入其中。但是九壬城不同,九壬城带着凡间王国的习气,却又超脱于凡间。它有着仙界的奇异和炫目,又有着上重天没有的烟火气和人气,行走在其中,很容易被感染。

    洛晗跟着人群走,感慨道:“真是热闹。怪不得人说读万卷书,行千里路,不去外面见识见识,哪里知道真实的天界是什么的。”

    凌清宵有同感,他在钟山,看到的是人情冷漠,丛林法则;在中古,看到的是鲜血杀戮,命如草芥;而到了三清天,又是明晃晃的帝王气象,权力至高无上。每一面都是天界,可又不是完整的天界。

    天界有威严庄重,也有市井凡俗,有太上忘情,也有人间烟火。而在银河之外,还有妖界、魔界、冥界……世界何其之大,个人又何其渺小。只有走出圈子,才能发现天高水阔,能人辈出,回首再看自己纠结的那些小情小爱、阴谋诡计,其实非常小家子气。

    唯内心坦率开放,才能不断进步,若不然,困在自己的世界里,只会越来越骄傲自大,故步自封。和鸡毛蒜皮、蝇头小利纠缠久了,眼睛就会变得只有那么一点。

    凌清宵感觉到自己心性有所突破,一直杳无踪信的上仙雷劫也隐隐有了感应。洛晗正指着前方的花车给凌清宵看,她说完后,发现身边人没有回话。洛晗回头,见凌清宵似有所感,境界松动,甚至周边的灵气都被他吸引的躁动起来。

    洛晗感受到什么,咋舌:“你的上仙雷劫快要到了?”

    “还远。”凌清宵一瞬间将气息收回,身周灵气恢复如初,“只是感应到雷劫的边缘而已,距离真正渡劫还差很远。”

    “这已经够吓人了。”洛晗说,“凡事开头最难,迈出第一步,基本就完成了一半。”

    洛晗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唯有道:“恭喜!”

    大魔王的世界专治不服,只有凌清宵不想,没有他不能。

    凌清宵失笑:“恭喜什么?还远着呢。”

    凌清宵虽然推辞,可是眉目松泛,整个人轻松多了。他长相清冷,气质冷淡,平日看着拒人于千里之外,此刻他身周的坚冰松动了一些,眼波微微含笑,宛如一瞬间春回大地,冰雪消融,杀伤力惊人。

    他们两人站在街边,身边自然而然辟出一个半圆形空地。两人长相本来就显眼,现在凌清宵含笑,他们这里越发瞩目,简直像是在人群中发光。

    花车行进到街边,车上扮演玄女娘娘和仙界侍女的人见到凌清宵和洛晗,忍不住注目,花瓣像是雪片一样朝他们飞来。洛晗下意识地后退一步,正好撞到凌清宵身上,凌清宵伸手扶住洛晗,一抬手,漫天的花瓣就悬浮在空中,五颜六色的花瓣上迅速爬上冰霜,在重量的作用下簌簌落地,一片都没有沾到洛晗身上。

    洛晗没料到她和凌清宵站这么近,更没料到凌清宵竟然没躲,由着她撞上来。凌清宵一手扶在她手臂上,另一手拦在她身前,为她挡去四散的花瓣。洛晗身后就是凌清宵坚实宽阔的胸膛,整个人被他清冷的气息笼罩,眼前的花瓣结上冰晶,在阳光下折射出微微的虹光,几乎让人目眩。

    洛晗一刹那失神,等回过神后,她问:“你不是说你不喜欢和旁人有肢体接触吗?”

    “没错。”凌清宵收回手,长袖自然垂下,和洛晗的裙裾融成一体,“所以你站得要离我近些,这里人多,你若是站远了,我可能来不及照应你。”

    凌清宵不喜欢碰人也不喜欢被人碰,一路都在避开旁人,唯独洛晗是例外。

    洛晗挑眉,笑道:“这是什么逻辑?你都不喜欢接触其他人,我站的近了岂不是更不方便?”

    “逻辑不通,那就不需要逻辑了。”凌清宵说完,极轻极淡地带了一句,“你又不是其他人。”

    你是自己人。

    洛晗没有接话,仿佛不曾听到,可是她的眼睛中全是笑意。

    说话间花车过去了,围观百姓追着花车走,周围立即空了一大片。洛晗悄悄松了口气,趁着这个机会,从凌清宵身前退开。

    刚才,就像是她站在凌清宵怀中一样。

    凌清宵也装作不知道,凡事要循序渐进,这个过程一定要耐心。他在慢慢试探洛晗的界限,这次的结果他很满意,可以安排下一步了。

    街边一个中年大叔见他们两人站着,热情地过来搭话:“两位怎么没去看花车?那可是一年一度的玄女节啊,沾到玄女娘娘的花瓣,接下来一年都会好运的。”

    洛晗说:“前面人太多了,我们懒得凑这个热闹。大叔怎么也没去?”

    “我老了,不和小年轻们挤了。”大叔说道,“两位估计是第一次来九壬城吧?你们刚来,不知道九壬城的习俗,像今日的花瓣,沾到的越多越好运。同样还有花枝、花环,谁收到的多,谁就越受欢迎。九壬城有个传说,很久之前,一个郎君赶路时,在路上遇到了一个心仪的女子。他手里没有其他东西可以表白心意,所以就从路边折花,编了一个花环送给对方。花代表孕育,环代表圆满,女方被男郎的心意感动,答应了他的表白,男郎就此在原地停下,成婚生子,后来渐渐有了九壬城。”

    这种传说很难追溯是不是真实的,可是习俗谁在乎真假,只要热闹,就能一年年传承下去。大叔继续说:“因为这个故事,九壬城有折花表白的说法。尤其是玄女节这天,男子若有心仪之人,就送一个花环给女方,如果女方收下,就代表她应允这桩婚事。不过现在的年轻人太热情了,路上只要见到好看的人,就会给对方送花环,早就把传统的内涵丢没了。”

    洛晗轻轻应了一声,难怪刚才她躲开花瓣的时候,许多人都用奇怪的目光看她,原来九壬城还有这种说法。

    大叔的话才刚说完,一伙少年人结伴而过,他们看到洛晗,齐齐打口哨,其中个子最高的少年一扬臂,就将一个花环扔给洛晗。洛晗心想说什么来什么,九壬城的年轻人也太奔放了,她还没想完,花环就从空中落下,绕了一个圈重新丢回高个少年手中。

    高个少年一接到东西就知道这个人他惹不起,他不爽地看了凌清宵几眼,最终臭着脸领着小弟们走了。等走到街角后,有几个少年回过头做鬼脸,叽里呱啦怪叫。

    旁边的大叔好明显啧了一声,洛晗本着脸想装淡定,就听到凌清宵说:“不要收来路不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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