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8px
字体 夜晚 (「夜晚模式」)

第19章

    《芝加哥》首演

    每天下午的时代广场都格外热闹,因为时代广场边上的百老汇TKTS售票亭都是人满为患,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排成长龙,等候上一两个小时,为的就是买到当日演出没有售完的余票,在售票亭,票价可以便宜到只有原价的一半,有很多想省钱或是忽然兴起的纽约客,也会来此撞撞运气。当然,也有一些把网络使用得得心应手的弄潮儿,能在购票网站上早早地就淘到了折扣码,舒舒服服地提早就买到了好位置的票,就等着晚上的视听享受了。

    为了促使观众买下自己的余票,百老汇的各大剧院都会聘请一些临时工,出尽百宝地在售票亭附近吸引眼球,诱惑那些还未下定决心的游离观众。不过今天的促销剧目并不包含《芝加哥》在内,尽管有许多游客甚至是本地人都在询问《芝加哥》的余票,但得到的回复一律是:已经卖完了,系统显示没有余票。

    事实上,早在一周以前,舒伯特剧院的晚间票房就已经全满了,怀抱各种目的前来观看的观众把剧场挤得满满当当,黄金位置上坐的都是来自主流媒体的剧评家,百老汇上演的新剧以及老剧重映的水准,都是和全国的戏剧市场息息相关的,当然也都是剧评家关注的对象。

    当然,珍妮弗·杰弗森的名气还不足以招揽来居住在纽约之外的剧评家,今晚会过来看剧的除了《纽约客》、《纽约邮报》的专栏作家以外,还有一些知名戏剧评论博客的博主。——能够邀请到他们来观看,剧院包括切萨雷刚为珍妮找的PR,都是付出了不少努力。

    “妈妈。”琼恩虽然住在纽约,但作为一个正常的高中少女,她的生活和音乐剧没有多少关系,平时的娱乐活动多数是看电视剧、逛商场,当然还有和男朋友四处游逛亲热,如果不是母亲对珍妮弗·杰弗森发生兴趣,她很可能没有足够的行动力、财力来看《芝加哥》,现在她的兴奋除了因为即将要看到神秘的珍妮弗·杰弗森(爱称JJ)以外,还有也是对第一次参与的戏剧首演感到好奇,“你说JJ在舞台上看起来会怎么样?会比电视里更漂亮吗?”

    “我也不知道。”琼恩妈妈也是第一次来看音乐剧,母女两人完全是误打误撞才买上了首演门票,“这个场地比我想得要大得多,亲爱的,我在想,我们能看清她的脸吗?”

    门外汉在谈论着天真的生手问题,而剧评人则彼此打着招呼,议论着《芝加哥》的宣传策略,“是的,那个女孩确实很美,但这对音乐剧来说并不是太重要……”

    舒伯特剧院足足有三层座位,可以容纳上千名观众,后排观众如果不用望远镜的话,是很难看清演员的脸的,所以音乐剧的确不是可以靠脸混饭吃的行业,主要是以歌舞取胜,演技其次,容貌的重要性排在最后。所以别看今天票房似乎很热闹,但一些老剧迷听着身边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也是不免微微摇头:作为观众,他们更喜欢和同道中人一起欣赏剧目,现在的这些同伴,听他们的对话,很多都是被洛克希的脸蛋和身段给吸引过来的,等到他们发现音乐剧不像是电影那样有特写、慢镜头,大部分时间根本都看不清那女孩的脸,只能听她唱歌跳舞的话,很有可能看到一半就会失去兴趣。到时候不论是起身走人还是彼此聊天,对于想要认真欣赏剧目的观众来说都会是干扰。

    包括很多剧评人也是并不看好《芝加哥》这一季的人员选择,他们都是老剧评家了,常年在百老汇一带看剧,大部分能混进百老汇来演主角的演员,之前都会和他们发生交集,等于是他们看着成长起来的,现在忽然空降了这么一个女孩,尤其长得又很漂亮,大家自然会轻而易举地联想到她是靠脸上位,或者说这一季《芝加哥》决定以她的脸来做宣传重点,‘骗’票房。

    “当然,这么做今年的票房会很漂亮,但我不知道明年他们打算怎么办,继续骗游客,然后败坏老舒伯特的名声?”知名剧评家本·布兰特雷评论,他也是最不看好《芝加哥》新季度的评论家,特地过来观看,就是为了在专栏上批评扼杀这股歪风邪气。

    “听说剧院已经在开发新剧了,”他的同行低声传播小道消息,“去年底盈利下跌,整个开发过程宣告终止——”

    所以,剧院的策略是压榨《芝加哥》的剩余价值,放弃名声,然后获取现金流开发新剧目?布兰特雷的眉头反而舒展了开来,“这才是我熟悉的詹姆斯,否则我真的无法理解他为何会做出这么不专业的决定。”

    被海报吸引的路人、游客、音乐剧迷、珍妮弗·杰弗森迷,剧评家……在一片嗡嗡声中,剧院开始播报观众须知,一连串的说明过后,灯光暗去,场地内一下就安静了下来。

    “噢。”琼恩妈妈喃喃低语,“原来还是能看清楚的。”

    她的座位虽然不错,但之前灯光亮,人多,大家又都在说话,嘈杂的环境让她的注意力很分散,当然觉得舞台特别远,但现在全场安静下来,大家的注意力全都聚集到了舞台上,那么视野就显得非常清楚了。

    “嘘。”琼恩赶快让妈妈闭嘴,她悄声细语,“要开演了,安静。”

    不论怀抱什么目的来的,大家都是为了看剧,起码在开场的十分钟内,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会全部集中在舞台上,这也是音乐剧最黄金的时段。

    在黑暗中,幕布慢慢拉开,观众可以朦胧地看到一个钢琴师坐在舞台左侧,他用低沉醇厚的声音说道,“女士们,先生们,你们将会看到一个关于谋杀、暴力、贪婪、虚荣的故事……”

    随着他的述说,舞台布景呈现出来——这是一个小而精致的舞台,琴师悠然自得地弹奏着音乐,现场乐队就坐在角落中为他伴奏,还有几个舞者在舞台中央散漫地舞动着,但他们并不是观众目前的眼神焦点,因为灯光是打在了布景上,照出了‘演出后台’来回走动的憧憧人影,一个身穿西装的影子大声地问,“她怎么还没有来?演出马上就要开始了。”

    很快,另一个被刻意拉长的影子出现在布景后,穿西装的影子大声问,“你妹妹呢?”

    低沉的声音回答,“今晚她不来了。别担心,我一个人可以搞定。”

    随着伴奏的转圜,报幕员开始报幕,影子还在布景后飞快地换衣服——因为只是影子,而且明显穿了束身衣的关系,这一幕并不性感,反而因为动作很快而显得很有美感,但维尔玛明显是有些来不及了,伴随着经理的催促,报幕员已经开始介绍,“女士们先生们,玛瑙夜总会荣幸地对你介绍芝加哥最富盛名的姐妹花组合……”

    这是个新的改编手法,完全抓住了观众的注意力,由于这是个很有名的故事,大部分人都知道维尔玛这时候早已杀害了她的妹妹,他们的注意力分成两块,第一块就是维尔玛什么时候被抓,第二块就是维尔玛能否赶得及表演。

    当报幕员介绍完芝加哥姐妹花组合的时候,灯光猛地一亮,布景后头全黑,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舞台中央,一个身材姣好窈窕的黑人女性慢慢地升了起来,开始了《芝加哥》的第一段舞蹈,维尔玛的招牌曲目《All

    That

    Jazz》。

    “不错的开头。”布兰特雷满意地点了点头,“比之前的处理要更紧凑。黛德丽的表现还是一贯的稳定,当然,她的缺点和局限是很明显的,但在歌舞上,她的确有很大优势。”

    黑人的嗓音是很占便宜的,维尔玛歌声浑厚,舞姿也充满诱惑,很快就抓住了观众的注意力,让他们颇觉精彩。毕竟音乐剧嘛,对于大部分观众来说,音乐还是在剧之前。而《芝加哥》的歌曲也的确都是比较动人好听的,尤其是舞曲,更是它的一大优势所在。

    和未来电影的处理不同,音乐剧版本是预留了充分的时间给歌曲的,这首歌扎扎实实地唱了五分钟。当然,粉丝和剧评家是惬意地欣赏着黛德丽的歌舞,但对路人、游客以及JJ粉这些外行人来说,他们的双眼早就被声光效果更好、屏幕更大、看得更清楚、节奏更紧凑的电影电视剧给宠坏了,虽然黛德丽的表演在水准以上,但大部分人到表演尾声注意力都有些涣散,很多人都在心里暗想:“什么时候能结束呢?也许我不该来,下回还是别尝试了……”

    这一首歌的尾声,几个警察匆匆从台下观众间出场,倒是激起了一波小小的惊呼声,他们身穿上世纪的老式西装,走上舞台,以谋杀丈夫和妹妹的罪名逮捕了维尔玛。激起了琴师、乐手、伴舞的议论纷纷,在他们的惊愕之中,灯光巧妙地切换引导,让观众忽略了换景的动作,当照在琴师等人身上的灯光熄灭时,舞台另一角的灯光又亮了起来,一个少妇挽着她的情人,出现在了观众的视野之中。

    真漂亮!

    这是大部分观众的第一反应——除了那些位置太差,看不清脸,甚至连身材都因为被灯光笼罩而看不清的观众以外,大部分观众还是可以看清洛克希长相的,不过,由于字面意义上她正在发光,起码是被强光笼罩,所以长相也有一定的失真感,要稍微适应一下,才能把识别模式给转换过来。

    但,即使如此,她也还是非常漂亮,这种漂亮是一个统一的印象,由洛克希的身材、五官和气质统一组成,你很难仔细地想她到底哪里漂亮,但大概你的注意力转移到她身上的时候,第一个感觉就是‘她真漂亮’!

    第二个感觉则是:她演得真好!

    大部分有舞台剧观看经验的观众都知道,观众基本不会一直注意脸部的微妙表情变化——电影可以用特写,或者人物近景来调动观众的注意力,但戏剧的话,观众面对的是一个极大的‘屏幕’,用电脑来比喻的话,演员的脸就像是电脑桌面上的一个图标,就拿IE的E字LOGO做比方,当然你可以看清楚图标是个E字,但如果要你关注这个E字的亮度、颜色变化,那就比较痛苦了,观众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

    所以,大部分戏剧都要用夸张的肢体语言来表现情绪,告诉你角色现在是生气还是悲伤,而演惯了舞台剧的演员,在影视剧里就会有面部表情不生动的问题,这是两种艺术形式不同带来的结果。

    那么这种演技在管用的同时也有一个弊病,以前在没有电视、电影的时候,所有人都这么演,观众也就自然地接受了。可经过影视的冲击,大部分观众更习惯看的是影视剧更趋于自然的演技,看戏剧就有出戏的危险,看到演员夸张的动作,并不会跟着去投入,个别观众还会产生尴尬感,替演员觉得丢脸。绝对不可能跟着演员的调动去起舞,顶多是给点面子,看到演员表现悲伤,就笑叹口气,看到演员意图搞笑,也就跟着呵呵两声。尤其是音乐剧,很少有演员是让人觉得她在演戏的,大部分对白场景都感觉是在走流程,甚至很多时候可以明显感觉到演员自己都在出戏,不管她在想什么,反正她是绝对没有投入角色。

    维尔玛的演技就有这样的毛病,她的歌舞很出色,非常吸睛,但被逮捕时的那段对白却是远远比不上她在歌唱时的表现,台词说得高低起伏,情绪饱满得过火,包括肢体语言也是太夸张,大家可能刚被她的舞蹈征服,投入了《芝加哥》的世界里,但下一秒刚燃起来的温度又完全回落,意识到自己只是在看戏,而左边的胖子一直在挤压着自己的活动空间,右边的女人香水味道又有点太重。

    但洛克希就不会,就像是她的美丽一样,大部分观众完全意识不到她演得到底哪里好——她的演出就是一个整体,一出场就给全场观众一个直观的印象:她演得真的很好!

    这一段是洛克希看过维尔玛的表演,被迷得心向往之,很想看完,但却被她的情人叫回家中亲热的戏码,两人的对白都和这件事有关。对于观众来说,很离奇的,洛克希的语调也是高低错落,比一般人说话的声调要夸张很多,包括她的肢体语言也是过分夸张,这还是音乐剧的演法,并没有和之前的维尔玛、她身边的情人出现表演风格上的差异。但——但他们就是被带入戏里,就是感觉到了洛克希现在的情绪,她现在受着骗,深信不疑自己即将成名,对于未来有无限的憧憬……

    这些信息不是观众通过许多别的途径(戏前的介绍,自己做的功课)来了解到,然后从勉强的表演里得到印证:哦,现在剧情进展到这一段——并不是如此,而是通过洛克希喋喋不休,在情人跟前透着胆怯情绪的台词,以及她飘飘然的肢体语言所领悟出来的:她现在要把情人哄好,让他介绍自己进入剧团,所以她对他百依百顺,不愿扫了他的兴,但洛克希也的确有点等不及了。

    虽然暂时还没有歌舞,但观众的注意力已经完全投入在她的身上,他们对洛克希产生了感情上的联系,她不再是呈现歌舞的工具,而是一个有辨识特征,让他们想起了自己身边类似存在的人:多可怜啊,她没受过什么教育,连这么拙劣的谎言都能骗过她,唉,她虽然美,但还是有点笨。

    就连原意只是来看J·J,对于《芝加哥》这个题材并不感兴趣的琼恩,现在也不情愿地被吸引到了戏里,她现在觉得自己有点忙不过来,一方面JJ真的很漂亮,但另一方面,她的注意力总是无法集中在JJ的脸上,老是被剧情给带跑注意力,以至于无法全神贯注地欣赏JJ的长相和身材。

    “有点意思。”布兰特雷也是为之一怔,“她的这个演法和《CSI》那集并不一样,这女孩并不是只会一种卖弄风骚类型的演法,她现在的表现重点并不是自己的风情和美貌,而是洛克希的轻信和愚蠢,当然,她把这种缺点处理得很好——她的先天条件不错,嗓音甜美,喋喋不休的台词被念得很有韵律,带了些喜感,不会让观众过于烦躁。”

    出于好奇,他在知道舒伯特剧院的变化以后,也是找来珍妮弗·杰弗森目前唯一一部公映过的作品来看,并且也承认,她是有一些演技的,而且长得很美。只是并不认为这一些演技足以让她横跨许多缺点,出演洛克希。

    “但演技和长相都是次要的,这是不是一出成功的音乐剧,还得看她唱跳的功力。”不知不觉,布兰特雷已经扭转了自己带有偏见的预判,调整了基本评分,“她的第一首独唱会是如何呢?可不要一开场就唱砸了。”

    世界各地的音乐剧多数都是现场直播,只有极少数的情况会放录播带,但这种情况在百老汇是砸招牌的做法,绝对不会允许,《芝加哥》采用的是小型室内乐团伴奏,更是绝不可能假唱,所以J·J只能是通过百老汇隐藏得非常好的音响器材,现场献艺。

    很快,布景换成了洛克希的家,在春风一度以后,穿着睡袍的洛克希询问情人,何时为她引见俱乐部老板,而吃干抹净以后,她的情人眼看瞒不下去,就对她实话实说,告诉她自己不过是个家具推销员,所说的一切都是欺骗洛克希的谎话。更是刺激生气的洛克希,笑问她能把自己如何。

    生气的洛克希从柜子上拿下手枪,伴随着几声枪响,她的情人倒在了地上,但却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力——尽管他长得不错,但在洛克希身边,他的演技就显得微不足道,轮到他说话的时候,大部分人都用容忍的态度在盼着时间快点过去——所有人都在看洛克希,他们迫切地想要知道洛克希会是怎样的反应。

    洛克希在枪响后陷入短暂的静止状态,而后,她的手开始发抖,枪从微弱振动,到很快地在她手中快速抖动,最终落到地上,发出一声不大不小的响声,而与此同时,丈夫阿莫斯梆地一声打开了布景门,观众和洛克希同时抖了一下。

    “发生什么事了,洛克希?”阿莫斯问。

    灯光随之暗了下去,再亮起来时,几个警察出现在洛克希家中,做拍照状,洛克希依偎在一面布景墙边,阿莫斯在应付警察——Baba,很遗憾,虽然他的表演和维尔玛、情人比,的确精湛了不少,但现在观众对于非洛克希场景都报以不耐烦态度,他们既想看到洛克希的美貌,又想被她的演技给带入戏里,说不出为什么,但洛克希的表现就是给人以真实的感觉。即使她的动作依然是很夸张的,可观众就是觉得能够感同身受。

    终于,在阿莫斯喋喋不休的对白中,音乐响了起来,布景墙倒在地上,灯光聚拢到洛克希身上,她则款步走向不知何时又出现在黑暗中的钢琴。

    “来了。”布兰特雷能感受到,自己这一排坐的同行都是精神一振。“好戏开始了,洛克希的第一首歌《Funny

    Honey》。”

    作者有话要说:注:本·布兰特雷是真人,他是《纽约时报》的剧评家。

    第44章

    结构失衡

    成功地骗到了丈夫阿莫斯,让他深信被杀的只是个小偷,并且在自己几句花言巧语之下,就出面承担了开枪的责任。眼看自己即将轻巧地逃脱法律的制裁,洛克希松了一口气,却也对丈夫感到了一丝怜悯和好笑——就像是观众对她的愚蠢无知感到好笑一样,对于一切尽在她掌握之中的阿莫斯,洛克希也有几分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她就像是看一头听话的哈巴狗一样,鼓励地看着丈夫,满意地点着头,而当警察把代表疑问目光的手电筒照到她脸上时,洛克希的肢体语言又是一变,迅速地从得意放松的斜靠姿势,换做了畏缩的发抖姿势。

    “有时我是错的。”在这样乱中有序,黑色幽默的场景中,洛克希的歌声慢慢地响了起来,她没有望向台下的观众,反而是看向了琴师,好像是和他聊天。但琴师对此毫无反应,仿佛看不到她一样,还是在自顾自地弹奏乐曲,“有时我是对的。”

    “还是很入戏啊……”布兰特雷默默地想,现在他已经完全收起了对珍妮的轻视。“她的嗓音不错,歌声甜美,嗯,也许不擅长高音,但在这首歌里够了,起码她没有走调……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一直都很入戏。”

    对于一些音乐剧演员来说,他们在演唱中的一大难点就是无法把握和观众互动的度。当然,大部分舞台类表演都少不得要和观众互动,尤其是歌舞表演,眼神扫视观众什么的,那都是很必要的环节,不然观众的情绪也会冷却。但在音乐剧里,如果你在表演唱歌的时候完全面向舞台,并且体现出你意识到了观众的存在,那对观众来说,就又是出戏了一次,等于是提醒他们,“嗯,这个人现在在表演给我看,这一切都是假的”。

    音乐剧的一大难点就是在连续的场景切换和剧情进展、音乐歌舞中保持观众的参与感,让他们忘掉自己正在看秀,一旦观众意识到‘这一切都是假的’,那他就很难再被表演带着走,就会发现任何表演中都必然会有的瑕疵。任何表演其实都是如此,没有找不到槽点的电影,但是好的电影在你观影的时候你是不可能有多余的注意力去找槽点的,一心全投入到人物和剧情里了。

    而洛克希的表演,就是很让人入戏的那一种,这首歌诉说的是她对阿莫斯的感情,就像是洛克希和观众的悄悄话,珍妮弗的歌声在调上,表演得也节制,她不和观众有太多眼神上的互动,而是在钢琴上顾影自怜地歌唱,不论是从她的歌声还是从她的肢体语言,都可以轻松地分辨出她现在的情绪:她非常沾沾自喜,因为不论如何,有这么一个忠心耿耿,完全臣服于她的傻男人做跟班、奴隶,毕竟是对她女性魅力的证明和满足。也因为阿莫斯的忠心,她更加感觉自己是个有魅力的女性,所以表演里也充满了自恋。

    她的歌声并不是非常天籁,让人目瞪口呆当场给跪,但整个表演非常顺畅,人们一方面为她的自恋好笑,一方面却也不由认可阿莫斯对她的忠心——洛克希确实是太漂亮了,她漂亮到即使是鄙俗也不能掩盖她的美貌,但她又自恋、虚荣、愚蠢到即使她的美貌也无法掩盖她的鄙俗。

    在洛克希唱歌的时候,整个剧院都是一片安静,布兰特雷也不能不承认,珍妮弗·杰弗森真的很漂亮,他甚至觉得她的美貌对于剧情已经是一种干扰了。——当警察和阿莫斯在说话的时候,珍妮弗虽然没什么动静,只是做关注状,但照样还是把他这个权威剧评家的注意力给牢牢地拴在自己身上,让他有舍不得移开眼光的感觉。

    “J·J真是太漂亮了。”琼恩的心思要比剧评家单纯得多,她现在就忙着欣赏珍妮的每一个动作,连话都不愿意说,只是暗暗记在心里,等到换场时要低声告诉妈妈,这首歌可以算是对于‘华妮塔’没有表演片段的补偿。

    虽然得意地高唱一首《Funy

    Honey》,歌颂忠犬阿莫斯,但洛克希拙劣的把戏最终还是无法瞒骗警察,甚至都不用他们审问什么,一发现死者其实是之前就有过来往的家具推销员,阿莫斯自己就大喊起来,暴露了人不是他杀的事实。

    洛克希虽然百般抵赖,但还是无法扭转局面,她再三求恳阿莫斯都无法平息他的怒火,这种四处求告无门的难堪,甚至让很多观众起了感同身受的尴尬不适,有种不忍看下去的感觉,心中明知不该,但也不由有些同情:虽然她十分蠢,但就这样进监狱,似乎也值得叹息。

    很快,洛克希被换上囚服,忐忑不安地跟着狱警进了监狱,见到了典狱长‘妈妈’,这是一段‘妈妈’的歌舞,洛克希只是舞台边缘的观众,时而被灯光扫过,大部分时间都处于黑暗之中。

    “嗯,演员的表现很好,‘妈妈’的唱腔还是这么浑厚,她出演这个角色是太轻松了。”布兰特雷一边想,一边心不在焉地扫了暗处一眼,那是洛克希站的地方,从昏暗中能看到,她正被‘妈妈’的表演震得大开眼界、目不暇接,来回看着‘妈妈’和女囚们的互动。

    他忽然有一丝惊觉,“这么暗都能让我感觉到她的情绪,这女孩的肢体表现力也太好了吧?最重要的是,她的表现太自然了,属于新人的心虚和胆怯呢?为什么她没有一点怯场?我在她身上看不到一点为人瞩目的紧张?她的肢体语言这么松弛了,完全看不到‘扮演另一个人’的绷紧姿态……这感觉就好像……就好像她就是洛克希!”

    他看《CSI》的时候,感觉珍妮弗是本色出演,在日常生活中就是‘华妮塔’,所以才如此得心应手魅力四射,当时布兰特雷甚至猜测珍妮弗可能是个想要转向演艺圈的前高级妓女,那种游走政商之间的昂贵性感,实在是太自然,以至于他有了这样的联想。但现在珍妮弗的洛克希又是这么浑然天成,完全没有表演痕迹——布兰特雷完全找不到别的理由了,因为珍妮弗·杰弗森今年才21岁,而且没有结婚,洛克希在言谈举止中的少妇感和愚蠢粗俗,肯定不是她的本色出演。

    他忽然发现自己完全忽略了‘妈妈’的歌舞,布兰特雷在一瞬间甚至有些心虚:他是剧评人,要关注的是全剧,而不只是一张新鲜的面孔。才第一首歌而已,注意力就完全被吸引过去,甚至无法有效思考的话,他和那些无脑的粉丝、看热闹的观众还有什么区别?

    略带心虚地扫视了一下一排的同行们,布兰特雷发现起码有半数的注意力没集中在‘妈妈’身上,他甚至感觉场内的气氛也有些浮动。

    此时,‘妈妈’的独唱结束了,另一出重头戏来了:报幕员宣布监狱六女囚出场,为大家带来了一段《芝加哥》最富盛名的群舞,《Cell

    Block

    Tango》,在这首歌里,六位女囚轮流讲述自己进监狱的故事,每个人都贡献了一段很有力量的歌舞,一贯能调动气氛,让大家感觉吃了一顿视觉大餐。

    客观地说,布兰特雷认为舒伯特剧院的表演还是高水平的,这一段戏份他找不出突出的缺点,黛德丽的歌声依然雄浑有力,气魄十足,舞蹈也非常有迫力,她是个很有特色的演员。但——他并不像是往常一样享受这份大餐,他的心态更像是在吃开胃小菜:“嗯,味道很好……但是,洛克希什么时候出来?”

    场内的观众应该也和他有类似的想法,布兰特雷发现居然有一些观众在此时离席去上厕所——这在以往的表演里几乎不可能发生。

    “那女孩简直有种魔力。”布兰特雷身边的同行,《纽约客》专栏作家帕特里对他嘀咕了一句,很明显,他也没有全神欣赏这段歌舞。“詹姆斯·舒伯特捡到宝了。”

    不知为什么,布兰特雷涌现出一股和他唱反调的逆反愿望,他说,“还有双人对唱和双人舞。”

    “但你至少得承认,《Roxie》对她不会是问题。”帕特里说。“只要《Nowadays》不要搞得太砸,这女孩起码也是10年来最有潜力的新人。”

    《Roxie》是洛克希的第二次独唱,描述了她对成名的向往和野心,本质来说依然非常自恋,从洛克希第一首歌的表现来看,这种难度对珍妮弗来说已经不成问题。

    在囚室探戈之后,维尔玛再度出场,洛克希无意间听到了她和典狱长‘妈妈’的对话,典狱长愿意为她牵线搭桥,让她出狱后重操旧业,而她从中渔利。洛克希似乎看到了一丝脱罪的希望,她连忙赶上维尔玛,开始了两人的第一段对戏。

    “啊,凯莉小姐。”洛克希推着装了洗漱用品的车,“我这有你的私人用品——很乐意为你效劳。”

    维尔玛抢过她的蕾丝内衣,反射性地就要给小费,但却被洛克希挡开,“不必、不必,不过举手之劳。”

    维尔玛也不以为意,她转身想要离开,但却被洛克希赶上,“嘿,听着,我能问你几件事吗?”

    维尔玛不耐烦地转过身,上下打量了洛克希几眼。洛克希抓住机会继续说,“你知道哈里森,那个检察官吗……”

    不知什么时候,布兰特雷的眉头已经越皱越紧,他开始感觉到不舒服了:事实上,他之前就有过隐约的感觉,只是现在这段对手戏把一切变得更加明显而已。

    在这段戏里,维尔玛是洛克希向往的一切,她浓妆艳抹、穿着华服、气魄凌人、出手豪爽、高高在上,完全就是洛克希心中的成功者,而洛克希呢?穿着囚服、头发凌乱,完全是一副丑小鸭的样子。这两人在强弱上应该有个很明显的对比,才会在之后强弱颠倒,洛克希成为强者的时候,让观众感到反差。

    但现在,布兰特雷一直隐隐担心的事发生了——洛克希压戏了。

    不是说洛克希把她的那部分演得不好,她的忐忑和紧张、希望,都演得很自然,就和她刚才一样,洛克希是一直在角色里的。她给人一种感觉,那就是她并不知道台下有观众,只是在一个平行空间过她的一生,而观众是透过透明的‘第四堵墙’在偷窥她,即使她有看向观众的动作,但也没有‘看到’他们,意识到他们的存在,所以现在她就是一个想要脱罪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做,非常迷茫的女罪犯。

    问题在于两点,第一,洛克希要比维尔玛美貌很多,即使她穿得破破烂烂的,客观地说她就是要比维尔玛好看。以至于这种强弱对比就没那么明显了,人总是慕强的,这个社会又非常崇拜美色,假使一个肥婆穿着皮裘,和一个穿着校服的美女走在一起,90%以上的看客都不会认为肥婆是强者,反而会认为她丑态毕露,美女则是清水出芙蓉。

    维尔玛不肥,但她真的不好看,黑人当然有美女,只是她并不是其中一员,这不是她的错,只是先天条件限制。以至于这里给观众一种出戏感,他们会本能地迷惑:你维尔玛牛什么?你不就是个靠美色混饭吃的舞女吗?洛克希比你漂亮这么多,在她跟前你有什么好牛的?

    紧接着就是质疑:为什么维尔玛都能红而洛克希却是无名小卒,这是不是不太合理?

    当然,这些想法可能只是一个闪烁,随后观众会说服自己:‘这是一出戏嘛!’

    但就是这个自我说服,让观众就此出戏了,观看情绪受到影响,不再投入,而是用审视的心情看待剧目。

    如果说这还是没办法的事,只是因为珍妮弗太过漂亮,超出百老汇平均水平的话,那么第二点就的确是维尔玛的错了——或者还是洛克希的错。其实维尔玛演得不能算差,黛德丽的演技在百老汇也算是中游了,可唯一的问题是,洛克希演得太好了。

    她有多自然,维尔玛的肢体语言就有多僵硬,她的小心翼翼有多生动,维尔玛的高高在上就有多做作,观众能明确地感觉到,维尔玛知道自己在演戏,也知道自己在硬拗着演这一段不是很合理的剧情,她甚至也知道观众知道了这一点,但还坚持在硬拗。

    观剧气氛已经是被破坏得有点明显了,这种荒谬感让不少观众都低声和同伴讨论。布兰特雷就听到了几声低沉的评论。

    “她要比她漂亮多了,演得也好。”

    “Hell,演得也好?这简直是全面压制,让人惨不忍睹的屠杀。”

    这会是今晚的一大遗憾,不过布兰特雷不准备在剧评里提到这点,他不觉得这是黛德丽的错,她是优秀的,只是珍妮弗·杰弗森——这个毫无名气的女孩实在是太非人了。

    “她简直就是个怪物。”想到帕特里的评语‘那女孩有种魔力’,布兰特雷喃喃地说。“她不可能就只是这么忽然间从某个咖啡厅蹦出来的吧?”

    和《CSI》的观众一样,他也本能地拒绝相信珍妮弗是初涉舞台,在布兰特雷看来,这种水平的表演,不经过成千上万次的舞台锤炼,是不可能展现出来的。

    经过这一番对手戏以后,律师比利和记者玛丽也上场演出自己的独舞,在这两段中,洛克希并没有出场,布兰特雷发现自己无法集中精神,总是在想洛克希该在哪一段回来。

    当然,比利的演员年轻英俊,唱功也不错,玛丽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但他们在洛克希跟前,就像是门市面包遇到法式手工甜点,当然大部分时间你是满足于面包的,只是刚吃过豪奢甜点的时候,你自然会无心欣赏面包的朴素。

    布兰特雷并不喜欢自己将做出的结论,但在‘没有洛克希的日子里’,他不得不承认:看来,整件事和他预料得完全相反,并不是珍妮弗·杰弗森配不上舒伯特剧院,反而是《芝加哥》剧团配不上她的表演。

    ……

    相比剧评人的纠结,普通观众的心理就要简单得多了。琼恩和妈妈原本就是来看J·J的,珍妮表现好,她们当然看得爽,但也理解音乐剧有很多别人的戏份,能以宽容的眼光看着——因为在她们心里,J·J比别人演得好是很值得高兴的事,所以并不介意对手戏的压戏现象,反而能欣赏到其余曲目的魅力,琼恩更是决定要多来看上几次,哪怕为此开始打工也不在乎。J·J是对她眼球的款待,是整场秀的亮点,但别人的表现也不错,总的说来水平很好。

    至于被珍妮海报吸引来的路人,也都觉得物有所值,他们的心态和琼恩有些类似,招牌美女真的很美,唱歌跳舞也很有魅力——说不出好在哪里,就是移不开,也特别期待她的再次出场表演,至于别的曲目,有些人能静心欣赏,有些人直接当垃圾时间就这么放空过去了,但反正有美女看就很满意了,能不能投入故事他们也不是很强求。

    老剧迷的心态更像是布兰特雷,他们期待的是一场引人入胜,让你从头入戏到尾的出色演出,现在虽然觉得维尔玛的戏剧表现特别差,完全没入戏,如果不是歌舞跳得好,简直是整场秀败笔——但,好歹有个非常大的亮点,让人舍不得移开眼的洛克希嘛。

    所以,全场的节奏就在洛克希出场——全场屏息静气——洛克希退场——有些人放松,有些人继续入神——洛克希在人肉背景——很多人无视聚光灯,还是在看她,这样的节奏中过去了。大部分观众是不知道她演得好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她,他们只知道一点:他们觉得她很迷人,很吸睛,想看到洛克希,想多看她一点。

    他们中有很多人已经决定,出门时候要记住海报上的演员名字,这样回去以后可以搜索一下,看看洛克希有没有什么别的作品。

    在‘很有耐心’地等待了二十多分钟以后,洛克希的第二段独舞终于来临。全场观众一下都来了精神,有些人换了个姿势,有些人坐直了身子,有些人开始调节望远镜的焦距……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舞台上,关注着洛克希的变化。

    在此之前,洛克希和比利已经演了一段双人木偶舞——律师比利一开始对洛克希不屑一顾,想要得到他的辩护服务,洛克希需要先拿出五千元。而为了求生,洛克希不得不找到丈夫阿莫斯,又一次花言巧语地哄骗他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前去恳求比利出手相助。这一段洛克希和阿莫斯的对戏,也是激起了不少人含笑的叹息: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生活中,洛克希肯定被斥为无耻,但因为是戏剧,所以观众们对她的道德要求就宽容多了,很多人都觉得‘难怪阿莫斯会被骗,对他这样的人来说,能娶到洛克希这种美人简直是走了大运,为她付出一切也是理所应当的’。

    获得比利的帮忙后,洛克希很快就被包装成了一个误入歧途,被阿莫斯拐带私奔的富家小姐,比利操纵着媒体,把俗艳的洛克希改造成了一个可爱秀丽的大家小姐,这一段剧情是用比利仿佛操纵木偶一样操纵洛克希来体现的。洛克希的舞蹈功底也令行家点头认可——这种舞蹈,是很考验肢体表现力的,像是珍妮弗演出的效果就相当好,没有一丝多余的小动作,关节转动生涩死板,要比之前他们看过的同样唱段都更有说服力。

    《We

    Both

    Reached

    the

    Gun》,也是一首很经典的曲目,比利唱得很好,表现得也不错,现场更是垂下了不少红线,伴舞记者们的表现可圈可点。这一出舞蹈激起了一些自发的掌声,但很快,观众们重新安静下来,又投入了故事。

    比利的包装大获成功,洛克希一夜之间走红全城,甚至是全国,她用过的物品拍卖出了高价,比利得到了自己的五千美元报酬,足额,一分钱也不少。而洛克希的身家甚至比入狱前都还要更丰满,她收到了粉丝来信,接受着报社记者的采访,彻底成为女子监狱中的明星,把维尔玛完全比了下去。现在,媒体的兴趣完全转向了洛克希,没有人再去注意维尔玛。在洛克希看来,她终于因祸得福、时来运转,她成名的日子就在眼前了。

    《Roxie》就是在这样背景下出现的一段独唱,自以为苦尽甘来的洛克希靠在监狱门边,和典狱长‘妈妈’聊天,后者刚刚提出要安排她去参加巡演,“你知道,我以前和一个富有的走私贩子约会过。他一直和我吹嘘他有多有钱——丑的人都爱这么做。”

    就像是珍妮用这段独舞征服了阿加塔一样,随着洛克希吃吃笑着,脱下囚服,露出底下的银色舞裙,全场观众的心思都被紧紧地吸引到了她身上。在这一场之前,珍妮不是穿着囚服、睡衣,就是穿着良家妇女的保守衣物,这还是她第一次穿着暴露性感的短舞裙,把自己窈窕的身线尽情地展现给大家观看。

    在强光中,人看来要比平时高大,但她要比一般人瘦削,所以身形呈现效果几乎完美,而虽然看不清脸,但那强烈的美丽已经在人们心中留下印象,他们明确地知道自己正在观赏的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演员——一个非常美丽的,怀抱成名梦想,而且无知、虚荣、恶毒的美女蛇。

    对观众来说,美就是正义,即使洛克希杀过人、看不起丈夫阿莫斯,甚至把他的性事表现当作笑柄取悦台下的观众,但他们依然不能不被她散发出的强烈魅力打动。更难得的是,在这一幕里,洛克希把台下的观众当成了假想中的观众,她对他们说笑话、指望他们发笑,取悦他们,粗俗地说,就是对他们发骚,她在自我谵妄的幻想和对观众反应的留心中来回切换。这不但是洛克希的白日梦,而且也是全场到现在,她第一次直接和观众互动。

    当她沉浸在角色的世界里时,她已经很迷人了,现在,洛克希的魅力集中性地向着台下的观众们扫射过来,她的舞跳得慵懒、自信、嚣张,就好像她是高高在上的女王,而所有观众都应该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为她大声欢呼。她在伴舞群低声呼唤的‘Roxie’中扭摆着腰,人们可以透过强光,隐约看到红唇的勾动,想象着那张风情万种的脸上,带着的是怎么样的一种陶然表情。在他们的想象中,洛克希的表演更趋于完美,她的美貌更加动人,就像是被洛克希的妄想捕获,所有观众心中都浮现出了一丝懊恼:为什么我们看不清她的脸?为什么这首歌这么的短?为什么感觉才开始没多久,就已经进入尾声?

    四周灯光黯淡了下去,聚光灯集中照在洛克希身上,她张开手从下到上,仿佛要把世界囊括其中,春风得意,语调高亢地闭上了眼睛,歌声也越来越攀高——“Roxie!”

    啪地一声,灯光暗去,舞台陷入一片黑暗,全场仿佛都陷入了一个极为短暂的惊愕:他们实在是太入戏了,以至于灯光的消失吓了他们一跳。

    布兰特雷忽然发现自己刚才全程都是张着嘴观看,他不仅有些脸红,不着痕迹地观察了一下左右:还好,没有人注意到他。否则的话,他看来一定像是个被美色迷得太过专注以至于身处舌头的死肥猪——完全是洛克希所瞄准的观众群体,那种粗俗好色的中年肥胖男子。

    他眨了几下眼,想要给刚才洛克希的表现下个定论,但却发现这很困难:这是一首难度比较高的爵士独舞,要边唱边跳边对白,没有足够的舞台统治力是很难顺下来的,也是考验洛克希功底的全场最难点。作为一个评论家来说,他当然应该以苛刻的眼光来观察她的表现,找到亮点和瑕疵——

    但……他刚才完全忘了。布兰特雷掏出手帕擦了擦汗:他不能不承认,自己刚才完全被洛克希迷成了一个单纯的观众。

    第45章

    这女孩是个怪物

    “她真美!”

    “如果这一段能带回家反复重看就好了,她真是太美了,感觉上她在闪闪发亮!”

    有那么一小会,台下观众发出了低声的议论,但很快,舞台又亮了起来,基于观众礼仪,场下很快恢复寂静,维尔玛和洛克希重新出现在布景中,故事往前进行。

    维尔玛的一人双角舞、洛克希假装怀孕,维尔玛彻底受不了她的《Baby》唱段,不论台下观众都抱着什么样的观赏心态,整场秀平稳向前滚动,该有掌声的时候不会含糊,虽然可以很明显地感到洛克希唱段和其余人唱段的掌声区别,但还不至于出现喝倒彩、发嘘声的尴尬场面。而布兰特雷的担心也没有全部兑现,维尔玛虽然在戏剧上被洛克希全面压戏,但歌舞音乐方面还没有崩溃,足以和洛克希抗衡,也贡献了几场让人喝彩的歌舞。很快,剧情进展到最后的高潮,出狱后的洛克希和维尔玛,在另一段尴尬失衡的对手戏后,决定携手合作,推出‘芝加哥谋杀姐妹花’组合。她们第一首正式合唱,也是全剧最经典的《Nowadays》,终于要登场了。

    “女士们先生们,芝加哥剧院自豪地向你们介绍首次登台的双人爵士组合……”

    随着琴师略带亢奋的声音,舞台慢慢亮起,两个身影出现在台阶上方,金发白肤的洛克希和黑发黑肤的维尔玛,都穿着闪闪发亮的银色舞裙,唱起了经典曲目,“你能喜欢现在的生活,也能活得照你喜欢。”

    虽然在之前的舞曲中两人都换上了漂亮的演出服,但这套演出服无疑是最为豪华的,在强光中,银色外套闪烁着刺目的光芒,虽然观众能看得出戏服的廉价和夸张,但他们不能否认,在这一刻,她们是非常美的——

    好吧,或者该说,她是非常美的,现在已经没有人去看维尔玛了,虽然在强光中,两人的长相都很模糊,可之前的演出已经让观众清楚地知道,维尔玛的长相和洛克希比起来,只能算是平庸。

    通常说来,一般民众不会把‘美即正确’的话挂在嘴边,但人类的本能永远是无法抵抗的,在观看演出的时候谁也不会为了政治正确就多分点关注给不那么漂亮的表演者,洛克希美,所以她光芒四射,自然而然地把全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她身上。即使维尔玛的舞蹈也不输给她,歌声和她相比也并不是不动听,但……有谁会在意呢?开场一个多小时了,到现在两人之间的主次分别已经完全被界定下来,即使两人平分了聚光灯,但洛克希这边的灯光似乎都要亮点。

    和长达10分钟的《Roxie》不同,最后一段表演由爵士歌曲《Nowadays》、热舞《Hot

    Honey

    Rag》组成,《Nowadays》是洛克希风格的歌曲,懒洋洋的、娇媚的、挑逗的,和维尔玛的强势、性感有极大的区别,而珍妮弗的这首歌也唱得慵懒而随意,反而要比《Roxie》中的投入和癫狂要来得‘收’了,在正式的舞台表演中,她没有那么自恋、自信,并不是‘华妮塔’那样自信而魅惑的风格,反而是有点小娇弱、小娇媚的感觉,这种风格以及她娇滴滴的声音,同黛德丽低沉的声线、强势的舞台风格成为很好的对比和补充。
← 键盘左<< 上一页给书点赞目录+ 标记书签下一页 >> 键盘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