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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证据证据证据!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这个吕红梅,妥妥的想借用套话,来让王明轩掉进坑里吧?

    苏白举手,直接打断了吕红梅的问题。

    “我作为王明轩的代理人,想要询问检方律师一个问题。”

    “我想请问检方律师用了大概可能应该这些词语,这些问题,检方律师能够拿出来足够的证据吗?”

    “你的怀疑具有合理性吗?”

    “如果庭审用的是你认为和我认为,这种大致可能应该等模糊的主观概念的话,那么我认为我方无罪,有问题吗?”

    “审判长.…”

    “法律讲究的是证据,没有证据仅用怀疑,这完全不符合流程。”

    “我申请,终止检方再对我方当事人进行提问!”

    咚咚咚!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法槌,看向检方席位。

    “同意申请!检方律师不得再对当事人王明轩进行提问!”

    吕红梅:???

    不是,我还没问完呢!

    这就被打断,禁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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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

    第121章

    没有事实依据,凭借个人主观判断,这就是对司法的不公

    :02020202庭审场上。

    吕红梅紧紧的盯向诉讼方席位的苏白。

    ???

    这是什么个意思,一直中止她的提问?

    还让不让她继续提问了?

    苏白注意到了吕红梅的目光,没有太过在意。

    庭审上,正是这种无良律师多了,才会导致有那么多的冤假错案。

    申诉多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犯罪了就是犯罪了。

    没犯罪就是没犯罪。

    一切按照律法条例来,按照证据来,你隔着扯什么“主观”“应该”的犊子呢?!

    要证明有罪,那么就拿出证据来,不能因为出现了某件事情的结果,就判定这个人有罪。

    按照你的诱导还有你的主观来..

    那伱觉得有罪就是有罪,你觉得无罪就是无罪。

    法律解释权在你手里.?

    来来来.….

    你让坐在审判席席位上,让中间的那个来说,看看他敢不敢说解释权在他手上。

    今天他敢说的话,那么成就点算是达成了。

    这个时候,李雪珍小声开口:

    “苏律师我觉得对面的那个吕律师..没有律师的操守.”

    “嗯!”

    苏白点了点头。

    吕红梅诱导当事人发言,的确是没有操守

    怎么说呢

    在庭审上,你拿出来证据或者是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来进行辩解,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是你在庭审上诱导当事人的主观.这未免太离谱了吧?

    禁止提问。

    这还算是审判长判处的相对来书,比较轻了。

    重一点,直接开启禁言或者直接责令离开庭审现场。

    .

    ….…

    咚咚咚!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了法槌。

    “检方提问有一定引导的嫌疑,现中止检方对于当事人的提问,请检方继续陈述。”

    咚!

    听到法槌落下来的声音。

    吕红梅深吸了一口气。

    知道自己不能够在继续问下去了,只能继续开口:

    “审判长。”

    “根据证据表明和刚才当事人王明轩的陈述。”

    “已经说明了,王明轩已经预知到了林秀即将跳车,根据过失犯罪致人死亡的构成条件。”

    “预见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而没有行动,或者是轻信不会造成死亡的,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

    “即,判定王明轩过失致人死亡,没有任何的问题。”

    苏白举手:“我方否认!”

    “庭审中,检方一直在强调和诱导王明轩有主观的意愿,表明王明轩已经预知到了林秀即将跳车。”

    “可是!”

    “检方能不能不通过你方的主观,来判定王明轩的主观?”

    “检方能不能拿出来实质性的证据,来表明王明轩的主观是已经预见或者预知了林秀即将跳车?”

    “审判长。”

    “根据执法方的证据,相关的王明轩的口供,以及检方提供的证据来说。”

    “没有任何一项强有力,甚至是辅证能够证明王明轩预见了林秀跳车,检方律师凭什么一口咬定王明轩已经预见了林秀的跳车行为?!”

    吕红梅:“那王明轩为什么要减速?”

    “减速的原因难道不是因为已经预见了林秀的跳车行为吗?!”

    苏白:.….…

    你在说什么.…?

    “法律上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的定义是,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才会被判定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我方当事人看到林秀将身子探出车窗,这一行为很危险,一般正常的司机采取了减速,目的是为了保护乘客的安全,这不是很正常的吗?”

    “同时。”

    “在行驶车辆的时候,王明轩的精力会在行驶车辆的本身上面,在此期间,一系列的行为只是下意识的行为。

    另外.…预见危险并不能等同于预见跳车。”

    “请检方考虑到这个因素。”

    吕红梅:“可是王明轩作为一名老司机,难道就没有半点的预见吗?他作为有着十几年驾龄的司机,拉货也有数年,这种情况是他能够预见的,他难道不知道林秀作为一个独身女孩的恐慌和担忧吗?”

    苏白:????

    这几者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刑事因果关系吗?

    完全没有啊!

    这是想让他顺着对方的思路去思考?

    然后掉进对方的思维陷阱里面?

    可是

    对方这未免也太瞧不上一名顶尖的刑事律师了吧

    苏白平淡的望着检方席位的吕红梅,紧接着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审判长”

    “我方认为,这几者之间,不存在刑事之间的因果关系。”

    “申请驳回检方的辩诉。”

    咚咚咚!

    审判台席位上,江河涛看了一眼材料,敲响了法槌:

    “请诉讼方陈述你方的驳回观点。”

    “好的审判长。”

    “我方认为,检方对于我方的控诉,没有明显的证据,全凭借着的是主观上控诉。”

    “例如:”

    “我方作为驾龄十几年的司机,应该有足够的经验去预判,这两者之间不是必然的关系”

    “还有.林秀作为一个独身女孩,恐慌这一点是可以凭借着先前的经验来进行判断的,但是林秀恐慌,这和跳车有什么必然之间的联系吗?”

    “王明轩作为司机,怎么去预知林秀有跳车的行为?”

    “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检方的陈述,都是主观因素的判断,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去判定和表明,王明轩预见了这种可能性。”

    “基于以上,我方申请驳回检方的观点。”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咚咚!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了法槌,看向了检方席位,随后又低头看了一眼材料。

    “根据诉讼方所申请,以及检方所指控的辩诉来看。”

    “目前,检方的确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王明轩,有任何“预见”跳车的行为。”

    咚咚!

    “关于这一点的判定,稍后在议论。”

    “现在对于诉讼方和检方的争议焦点进行总结。”

    “检方和诉讼方的争议焦点,在于王明轩是否有预见,预知,行为人林秀有跳车发生生命危险的行为”

    “对于这一点,检方和诉讼方有无异议?”

    苏白:“我方无异议”

    吕红梅:“我方无异议”

    咚咚!

    “下面开始对于当事人进行提问。”

    江河涛看着诉讼材料,又看了一眼当事人席位的王明轩。

    “当事人是否做好了被提问的准备?”

    王明轩显得有些紧张,但还是开口道:“审判长,我做好准备了。”

    江河涛微微点头,按照流程进行提示:“庭审中,当事人的所有回答,都将作为证据如果查验当事人有欺瞒,谎报等与事实不符的行为,责任全由当事人承担当事人对于这一点了解吗?”

    “了解。”

    “好!”

    咚咚!

    江河涛抬头开口提问:“当事人在林秀跳车前的心理状况是什么?”

    “当时我的想法是,林秀把身子伸出去,这样不安全”

    “那么你认为不安全的点在哪里?”

    “因为那条路上不止是我这一辆车,把手或者身子伸出车外,这样做很危险,所以我就松开油门,放缓车速,准备提醒林秀。”

    “在林秀跳车之前,是否和你表达过有跳车想法..?”

    “没有.”

    “那么在林秀跳车以后你的做法的是什么?”

    “靠边停车,拨打急救电话”

    “嗯!”

    江河涛点了点头。

    敲响了法槌。

    咚咚!

    “现在进行休庭阶段!”

    “一个小时后,再进行开庭审理。”

    在宣布休庭以后。

    审判场内。

    吕红梅的目光落在了苏白的身上。

    这个时候李雪珍的眼睛也直勾勾的盯着吕红梅。

    瞪就瞪,谁怕谁啊?

    你不知道我小李瞪进去多少人了吗?

    还瞪苏律师.

    我瞪你!

    还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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