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清明。我带着苏煜和妈妈回村里给他扫墓。
不过短短几个月,坟头的杂草就有半个人高。
走在村里的路上。
仿佛昨日我还和苏承洲手牵手在马路上狂奔。
我跑,用力地向前跑。
只要跑到小河那座桥,桥的另一头,那个少年正在翘首以盼。
到夜里。
村里安静得可怕,不时从远处传来狗吠声。
我睡得迷迷糊糊。
梦里的我在流泪,那个坐在桥上的少年也在流泪,他呜呜地哭,好不伤心。
仿佛天下最令人伤心的事都被他碰到。
“婉婉,对不起,我不知道将来的我对你这么坏。”
他边说边捶打自己的头,“对不起,我不应该存活于世上。”
说着,他拿了一把刀猛地插入左胸,身体后翻掉入了河中,染红了河里的水。
走过这座桥,十九岁的少年坐在桥头笑眯眯地等着我。
可十九岁的少年,永远不会原谅三十岁的自己。
那个时空的少年自杀,亲手抹掉自己在世上的所有痕迹。
番外一:
这一世。
我的人生仿佛被活生生抹去了某个人。
脑海里总是出现一个场景。
坐在桥边的少年,面容模糊不清,但能看出眼里十分忧伤。
他毫不犹豫往胸口插了一刀,血流如注。
随后整个人,面带微笑掉入河中。
每每做这个梦,一到少年淹没在河水中,我总会立即惊醒,后背滋滋冒冷汗。
高考结束后。
村里第一次有人考上了大学,还是重点大学。
其中一个就是我,听说另一个是个男生,可村里就那么点大,我竟从未见过他。
村里的人都说,我们林家祖坟冒青烟。
我大学是在南城读。
尽管家中能给的资金很少,但靠着勤工俭学,再加上我在校成绩优异,也有不少奖学金。
我的大学也过得青涩而美好。
大学,当然是谈恋爱的最好时间。
后来因人生规划不同,我们和平分手。
22岁,我大学毕业。
我在大四初早已保研本校,然后读了三年硕士。
25岁,我硕士毕业,到美国继续深造读博。
28岁,博士毕业,我入职了硅谷一家企业。
30岁,由于父母年纪大了,身边没有人照顾。
那时,恰好国内知名公司向我伸出橄榄枝。
我回国了。
回国后。
老太太总在我耳边唠叨结婚问题。хl
她是老一辈的人,尽管还是个知识分子,但思想观念已经被旧时代禁锢。
“囡囡,什么时候结婚?你最近谈的那个怎么样?”
“妈,他才21岁,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
我曾多次充满疑惑问她:“妈妈,我为什么要结婚?”
她嗫嚅了一下,“不然年龄大了,就更不容易了。
“年龄大了,就更有市场,同龄的女人都是二婚,我是头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