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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清明。

    我带着苏煜和妈妈回村里给他扫墓。

    不过短短几个月,坟头的杂草就有半个人高。

    走在村里的路上。

    仿佛昨日我还和苏承洲手牵手在马路上狂奔。

    我跑,用力地向前跑。

    只要跑到小河那座桥,桥的另一头,那个少年正在翘首以盼。

    到夜里。

    村里安静得可怕,不时从远处传来狗吠声。

    我睡得迷迷糊糊。

    梦里的我在流泪,那个坐在桥上的少年也在流泪,他呜呜地哭,好不伤心。

    仿佛天下最令人伤心的事都被他碰到。

    “婉婉,对不起,我不知道将来的我对你这么坏。”

    他边说边捶打自己的头,“对不起,我不应该存活于世上。”

    说着,他拿了一把刀猛地插入左胸,身体后翻掉入了河中,染红了河里的水。

    走过这座桥,十九岁的少年坐在桥头笑眯眯地等着我。

    可十九岁的少年,永远不会原谅三十岁的自己。

    那个时空的少年自杀,亲手抹掉自己在世上的所有痕迹。

    番外一:

    这一世。

    我的人生仿佛被活生生抹去了某个人。

    脑海里总是出现一个场景。

    坐在桥边的少年,面容模糊不清,但能看出眼里十分忧伤。

    他毫不犹豫往胸口插了一刀,血流如注。

    随后整个人,面带微笑掉入河中。

    每每做这个梦,一到少年淹没在河水中,我总会立即惊醒,后背滋滋冒冷汗。

    高考结束后。

    村里第一次有人考上了大学,还是重点大学。

    其中一个就是我,听说另一个是个男生,可村里就那么点大,我竟从未见过他。

    村里的人都说,我们林家祖坟冒青烟。

    我大学是在南城读。

    尽管家中能给的资金很少,但靠着勤工俭学,再加上我在校成绩优异,也有不少奖学金。

    我的大学也过得青涩而美好。

    大学,当然是谈恋爱的最好时间。

    后来因人生规划不同,我们和平分手。

    22岁,我大学毕业。

    我在大四初早已保研本校,然后读了三年硕士。

    25岁,我硕士毕业,到美国继续深造读博。

    28岁,博士毕业,我入职了硅谷一家企业。

    30岁,由于父母年纪大了,身边没有人照顾。

    那时,恰好国内知名公司向我伸出橄榄枝。

    我回国了。

    回国后。

    老太太总在我耳边唠叨结婚问题。хl

    她是老一辈的人,尽管还是个知识分子,但思想观念已经被旧时代禁锢。

    “囡囡,什么时候结婚?你最近谈的那个怎么样?”

    “妈,他才21岁,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

    我曾多次充满疑惑问她:“妈妈,我为什么要结婚?”

    她嗫嚅了一下,“不然年龄大了,就更不容易了。

    “年龄大了,就更有市场,同龄的女人都是二婚,我是头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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