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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佳仪!”小狼声嘶力竭地唤了一声,眼泪冲上了眼眶。

    他迷失了几秒,终于在远处黯淡的光影中,看见了他们。

    王兄抱着他的姑娘,安塔目送着他们离开。

    “佳仪!”

    小狼扑了过去,安塔凝眸看向他。

    他的心上人,把最纯粹的灵气给了他。

    银是圣洁的东西,可以去秽化邪,女巫视狼人为脏污,故而用银来诅咒他们。

    除了黛西,没有女巫再那般赤诚地爱着狼人。

    而如今,路西法得到了。

    他在女巫心里不在是污秽,此后他将不再怕银。

    可是,好像没有以后了。

    安塔拦住了他,叹息一声:“小亲王,这是最后一次了,沈佳仪完成了她的夙愿,你就让伊比也遂了心愿吧,只这一次。”

    “不!她是我的!”路西法不顾安塔的阻拦,飞跑着去追她。

    可是他本就不是蛇镯幻境中的主角,神识注定要早他们二人一步先消失。

    这个世界快崩塌了,周遭聚拢着狼人都难看清的黑暗,他找不到他的佳仪了。

    人死之前,会有一段短暂的走马灯时间。

    她也很模糊地想起了从前的许多事情,很久远,很混沌,又好像根本不是她自己的经历。

    她被狼王抱在怀里,虚弱得好似一缕残魂,他步子很稳,却也很急,不知要抱她去哪。

    不过,她的执念已消,一命抵一命,她终于可以不再亏欠路西法什么,身心都从未如此轻盈过。

    无牵无挂,她只想沉沉睡去,好好睡上一觉。

    伊比利斯低头,便见她很乖很乖地窝在他怀里,一只柔软的小手搭在他的肩上,鼻息微弱,是弥留之际的气息。

    “你要走了。”他说,声线里藏了脆弱情绪。

    “嗯。”她眉心舒展着,嘴角扯出个浅浅的弧度。

    “你已经补偿他了,那么多次,”他喉结滚动着,眸底泛起酸涩的湿意,“你已经还清了,你如愿了……可不可以……”

    她费力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摇曳着的灿烂金黄。

    瞳孔聚焦,她看清那是漫山开遍的向日葵。

    曾几何时,他曾抱着她,言语温存。

    “佳仪,等冬天过去,我们去种一片向日葵吧。”

    可他们始终没有去看那片向日葵,他们陷在恨意的泥沼里,渐渐窒息,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好,”她应,“我不怨恨你了。”

    她闭上了眼,手心里握着安塔给她的残破灵石,下一瞬,便似灵蝶般消散了。

    幻境结束,可幻境中的伊比利斯仍旧没有消失。

    他身边是化不开的黑暗。

    已经重复了这么多次,就算幻境崩了个彻底,他想要她的那颗心,仍旧无法被磨灭。

    天光大亮,幻境中的世界更迭成新的一番景象。

    迷雾中走出个俊俏的狼族青年,他生了一双灿金的眼瞳,模样与伊比利斯有三分相似,看见残留的狼王灵气,不由惊讶抬眉,“祖父?”

    伊比利斯沉静地睇着他。

    那少年咧嘴一笑,清冽爽朗,“祖父,孤要娶亲了,这镯子是留给王后的,您该让位。”

    伊比利斯瞧着他,忽而释怀,“看来,外界已过几十载。”

    少年点头,“祖母,我母后,都没拿到这镯子,我想着过来看看,里面藏着的女巫,究竟是什么绝色姿容,能令您疯癫到藏了这漫漫一生。”

    青年淡然地笑了笑,“都结束了,镯子你拿走吧。”

    少年随意地找了块大石头坐下,薅了根草叼在嘴里,惬意地眯起了眸子,“祖父,你好冷血,都不问问你乖孙的名字。”

    伊比利斯感觉到是这少年在给他灌输灵力,撑着他,争取了些残存的时间。

    他抬了抬眉梢,表示询问。

    乖孙呲个大牙在那笑:“埃里克。跟三十年前的祖父聊天,还真是新奇的经历。”

    伊比利斯觉得这少年还真是……话痨,而且跟自己的大孙子聊天,让他觉得很割裂,于是问:“王庭一切都好?”

    埃里克:“王庭?哦哦,你说咱们的休顿帝国?好着呢,普天之下,都是咱们的地盘。”

    好呢,外面的伊比利斯,终究实现了他的理想抱负。

    他又问:“那人族?”

    埃里克耸肩:“人族的土地上闹了场大瘟疫,如今成了濒危物种,只做观赏的小宠物,已是不常见了,不过这几年,咱们的大船造的好了,倒是能搭上赛里斯国和天竺的贸易。”

    少年贪婪的舔了舔唇瓣,“祖父,那两个东方大国,有好些宝物跟美人呢。”

    这一副死出,真的很狼族。

    伊比利斯也没说什么,只问:“女巫还有么?你娶的妻子是狼族?”

    乖孙挖了挖耳朵,哎呦一声,“祖父!现在都自由恋爱了,谁说我娶老婆就一定要娶狼族?你忘了……哦对,那是往后的事了,你和安塔姑奶奶找到了异世界的灵媒,那边的姑娘水灵又有趣,王室都喜欢找有脑子的异世人,她们修灵总是很快,我们现在连银都不怕了……”

    “就是狼族的姑娘还是喜欢我们公狼的,毕竟人类雄性的生殖器不是很……”

    “那狼人可以过去么?去异世界?”伊比利斯难得打断他。

    乖孙点头,“当然了。”

    刷得一声,眼前青年残留的灵气瞬间消失不见。

    “诶!!”乖孙抬手,脸色一寸寸地沉了下去,气得快要裂开,“不是……就不能跟我再聊会儿?老头子你就这么着急?!”

    小少年气得直跺脚,嗷呜一声,也退出了幻境。

    合欢随风翕合摇曳,风轻柔地打了个转,在位三十余年的狼族一代明君霸主,在一个清晨,结束了他垂垂老矣的生命。

    蛇镯内的幻境被归零,同样被清出去的,还有尘封三十余载的帝王真心。

    这三十几年来,狼王一直清醒而克制,理智而谨慎,从未再受情爱的困顿,就连与狼后交配孕育子嗣,灿金的眼底都是一派冷清。

    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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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64

    1200

    终

    戒断情爱后,他几乎把自己惊人的智力发挥到了极致,政务上果决,军事上狠辣,雷厉风行,恩威并施,开拓四海八荒,万国俯首来朝,简直堪称狼族登峰造极的一代君王。

    流通在三块大洲上的休顿帝国货币,铸印着他的头像;年轻的君王嗜血却不滥杀,有些被他征服的土地,百姓甚至自开城门,夹道欢迎,只为钦慕王庭的繁荣。

    崇拜他的战士张袂成阴。

    爱慕他的母狼更是数不胜数,即使他已有王后,也总有春心泛滥的小母狼暗送秋波,不过他早已对感情免疫。

    后来,狼族的神话,虚无缥缈的传说中都有了他的影子,这是何等的殊荣。

    有勃勃的野心在,伊比利斯的三十年过得并不无聊。

    他有王后,有自己的子嗣,后来孩子也成家,他有了孙辈。

    他的妻子很好,孩子也不负众望,看似妥妥的人生赢家,可某些独处的时刻,他还是会摸出蛇镯,安安静静地坐上好久。

    他活过了三十多年,这镯子就扣下了三十多年。

    故人一个个走了,再没人记得起她的音容相貌,就连他,也慢慢模糊了记忆。

    他快忘记她的名字了,可镯子里,还困着她的死灵。

    妻子曾数次向他讨要过这镯子,蛇镯本就是世世代代传给王后的,她索要也属实正当。

    他待妻儿很好,温和有度,体贴包容,可只在这事上,从未让步。

    他也说不清,到底是不敢,还是不舍。

    就连临死之际,他也没有将那颗尘封的真心放出来。

    多么的懦弱,寡断。

    他甚至存了私心。

    他想跟她一道死去,即使不在同一刻闭上眼睛,但死灵解脱的时间,至少是一样的。

    岁月并没有磨去他骨子里病态的偏执,这段情愫,他终究要带去坟墓里。

    其实当下,狼人穿梭异世已不是难事,但他并不想过去。

    他想吞噬她的魂灵,生前不能拥抱她,死后,他想紧紧缠绕住她。

    殿内传来宫人们哭泣的声音,埃里克坐在枝叶繁茂的树干上,合欢的气味甜腻,风里尽是盎然的春意。

    他不甚在意地颠着蛇镯,下一秒,随意地将那镯子丢在草地中。

    喀拉一声,玉碎了。

    少年眉梢一抬,指着那镯子骂:“狗东西!就是你让那糟老头子没心没肝的是吧!小爷……孤今天就砸了你!”

    他还是不知愁滋味的少年人,长这么大,也从来没有什么得不到的东西。

    对伊比利斯的事,他只知晓个大概。

    不过就是他爱她,她不爱他,最后他断情绝爱,把人家姑娘杀了,尸身泡在盛满药水的冰棺里,还连死灵都不放过。

    少年没尝过情爱摧心剖肝的痛,只觉得伊比利斯好歹一个狼王,这么做也太低级了。

    要是他,当然,首先,没有女人能拒绝他这样一个又帅又多金性格好还手握大权的狼……要是他,他肯定不会把人玩死,药那么多,锁链也足够坚硬,大不了他软禁她一辈子,驯服一个人族女子的办法,少说也有一千种。

    伊比利斯何必夺了自己的爱人之心,丢进这冷冰冰的镯子里?

    碎玉间闪过两道白光。

    少年嘴角勾出个笑来,喃喃道:“老头,你说何必鱼死网破呢?你这辈子都冷冰冰的没什么想要想求的,自己也觉得无趣吧?”

    “怎么会不无趣呢?”他耸肩,心都锁起来了,他最想要的,也锁起来了,“你老人家总该完完整整地离开。”

    这是他最后能为这位君主做的事情了。

    年轻的狼王自高树上一跃而下,抖落了好些粉嫩的合欢。

    从此,上一代的恩怨情仇,尽数烟消云散。

    时空有很多个,何必拘泥于无法得偿所愿的这一个?

    头发花白的老狼王,在咽下最后一口气时,胸膛里的心脏却突然热络起来。

    那是一种久违了的感受,是三十年前,他尚未尘封起内心,尚且有血有肉,会爱会痛的感受。

    本以为,弥留的最后一刻,他眼前浮现的会是他的丰功伟绩,一世霸业,或是征战的刀光剑影,攻池掠地的无上荣光。

    可,当魂魄脱离身体,他握住飞窜而来的白光,混沌之中,他看清了内心压抑几个轮回的渴求。

    那渴求是那般强烈,强烈到布景真实,犹如身历其境。

    林间阳光正好,落下斑驳的光圈犹如摇曳的琥珀。

    木屋缠着春花藤蔓,风一吹,漫山遍野花草的香甜气息。

    风扶起她的裙裾,女孩柔顺的发梢在空中打了个转,草籽与细小的花瓣纷扬翩跹,滑过她染料未干的画布。

    他站在她身后,看她用画笔点出一连串细密的点点,没有线条,没有油墨调和的平面,只有点点。

    “你这是什么画法?”他递去一杯温凉的茶水。

    她冲他弯了弯眼眸,嘴角翘起个俏皮的笑来,“伊比,你看那片草地。”

    他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茵茵的绿草,嫩绿的草芽,风里摇摆的灿黄野花,还有一团团清凉的树荫,有时能看见稀碎的土壤,有时能看见石子的颜色。

    “即使是一片最简单的草地,也是无数色块组成的,色块之中,又是由无数色相与色彩构成的,如果只是简单地把这些色彩混在一起,那该是多么死板而单薄的草地呢?”

    他悟了:“点缀的笔法,可以让眼睛自己去调和色彩,更明亮,也更真实。”

    他好聪明,她由衷赞叹,总能说出她的言外之音,她于是更开心,眼睛快弯成两弯月牙。

    阳光的样子。

    他垂眸看着她。

    女孩坐在小花园里,阳光照亮她裙摆的一角,是明丽的蓝色丝绸。

    她躲在阴凉的树影下,漫反射的柔光映在她瓷白的肌肤上,温柔得好似画中仙。

    她好像永远都是这般温柔,炙热,像明亮的小火炉。

    她就是他的阳光。

    女孩起身,提着裙摆绕过他,“我最近的厨艺可是呈指数上升,来尝尝我做的西多士,保准好吃……”

    她还在碎碎念,而身后的青年,却好似突然回过神来一般,猛然拉住她的手腕。

    她惊愕地睁大眸子,被他扯进怀里,紧紧抱住,力道之大,勒得她有些透不过气。

    “伊比……”

    “你修的小院子是给我的吗?”他问,“你画的水榭,鹅卵石铺成的前庭,赛里斯的池灯,是我们的家吗?”

    她满头雾水,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可还是没有推开他,安静地听他微颤的声线。

    ”如果有人抢走了我,你会不会生气?”

    “如果你有无上的权利,你会不会报复?”

    “为什么,为什么你再也看不见我了?”

    “那么多个来世,你都不要我……”

    “伊比?”眼见他情绪激动起来,似是委屈,又似气恼,她从未见他如此失态过。

    女孩柔软的小手轻拍上他脊背,“你在说什么呀?”

    此时此刻,她仍旧是他的姑娘,也只是他的。

    她觉得什么湿漉漉的东西洇湿了她的肩头,反应了一会儿,才发觉那是他的眼泪。

    “不要难过啊,发生了什么?”她想擦去他的眼泪,可被他紧紧抱着,根本动弹不得。

    片刻,只听见他克制情绪的声音:“你会拿枪指着我么?你会对我开枪吗?”

    “当然不会啊,”她不假思索,“你那么好,我怎么会伤害你?”

    他垂在她的肩头,长睫上沾着泪珠,可嘴角却是轻轻勾了起来。

    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感席卷而来,他好轻盈,像是要离开地面,飞往往生。

    “这就够了。”他喃。

    “我想要你,”他喃,“我想要你纯粹的爱意。”

    “什么代价都行。”

    “粉身碎骨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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